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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律师工作通讯2009第1期

    日期:2009-02-01     作者:徐汇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阅读:3,164次
 

徐汇律师工作通讯

NEWSLETTER FOR LAWYERS OF XUHUI DISTRICT

2009)第1

 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124

[新春寄语]

红红火火过新年

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徐汇律师收获的一年,我区律师全年创收62212.3万元,同比增长32%,这一丰硕成果的取得,是我区律师认真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职责的结果;是我区律师事务所努力开拓法律现代服务业市场的结果;亦是区司法局对律师事业关心、爱护、监督、指导的结果。在牛年春节来临之际,区律工委向全区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致以崇高的敬意,恭祝各位身体健康、阖家欢乐、吉祥如意!

2009年,是不安定的一年,也是考验徐汇律师的一年,尽管全球弥漫着金融危机的阴影,但是中国政府全力启动内需的政策必将需求更多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这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动力和机遇。“杨柳迎春千里绿,原牛耕地万山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区律师的努力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徐汇律师还将谱写更新更美的篇章。

徐汇区律师工作委员会,2009年春节

[风雨律师路]

编者按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建。30年间,我国的律师事业伴随着民主法治的进程成长壮大。徐汇律师的发展与我国的法治进步同行;徐汇律师的实践完善着我国的法律制度;徐汇律师的脚步留在共和国历史的画卷上。自本期起,我们将陆续走访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共同回顾徐汇律师前30年的发展历程,展望徐汇律师后30年的发展愿景。本期,我们将对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延年律师的访谈摘要刊登如下:

 

风雨30  共勉律师业

              ------记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

 

1979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亲自批示:律师制度的恢复“首先在京、津、沪、穗试点”。 1982年,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汇所)应运而生。30年来,申汇所以自身的发展见证了律师制度的恢复和法治进步过程,以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我区和上海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艰苦创业,法律服务崭露头角

19821月,申汇所的前身,我区第一家律师事务所--徐汇区法律顾问处成立,当时申汇所也是全国第7家律师事务所。由于上海的律师制度刚刚恢复,申汇所成立之初就面临着缺少资金、缺少人员、业务不熟等困难,特别是一些从事过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仍然对从事律师职业心有余悸。葛珠娣、张佩华、吴寿生等同志服从组织需要,参加了律师事务所的筹建工作。1988年,我和李家麟、李玲媛律师主持所内工作并围绕着律师工作的质量管理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使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律师队伍从成立初的6名律师(其中一名兼职律师)发展到90年代初的70多名执业律师,为扩大徐汇律师在全市的影响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解放思想,推进律师分配制度改革

在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指引下,申汇所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快了律师工作的改革步伐。

(一)摆脱束缚,由固定工资制转变为效益工资制

当时的律师仍然属于有编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月领取固定的工资律师事务所也都是“国资所”,因此律师的办案积极性不高,也很难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而申汇所则表现出“敢为天下先”的魄力,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为指引,率先打破固定工资的铁饭碗,提出全新的薪金分配模式,将律师业务收入的28.5%作为效益工资基金。个人分配实施方案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按收费的20%提取;民事、经济、行政、仲裁、非诉、见证等案件按收费的28%提取;而刑事案件则按收费的40%提取。该项改革充分调动了专职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对加强专职律师队伍建设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使事务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了显著提高,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得到了市司法局的认可,要求向全市律师业推广,这为今后的律师收费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转变观念,严格依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

申汇所在发展的过程中,引进竞争意识,启发律师认识到竞争是推动历史进步的一个动力,不但在对外业务上参与竞争,而且在所内也建立了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律师服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允许律师服务价格自由议价,接受市场经济规律的调整。

三、积极创新,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1985年,我深入上海整流器总厂探索律师参与依法治厂经验,与区司法局黄海平一起在厂内蹲点长达三、四个月,针对企业签订经济合同时手续不全、条款不完备等问题,撰写调查报告并在企业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尝试在企业中建立厂“法律顾问室”,健全合同管理制度。1987年,在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就该厂经验作了专题介绍。市司法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法律顾问室经验,为企业在合法、健康的环境下发展给予了巨大帮助。

回顾申汇所近30年的艰苦创业史,我们懂得律师事业的发展成果来之不易,更加珍惜申汇所今天所取得的所有荣誉,我们要借鉴律师业先进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律师服务层次,积极打造徐汇律师品牌,推进上海法律现代服务业的完善,为建设法治徐汇作出积极的贡献。

 

 [消息树]

 

16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大礼堂隆重开幕,我区律师政协委员王凡、李家麟、严义明、周天平、袁国华、张志高、徐申明、黄荣楠等参加会议。杨波、王庆珍律师列席会议。

16日,区信访局召开信访工作总结会,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高度评价了顾问团成员在过去的一年中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积极调处社会矛盾、建设和谐城区的推动作用。

179日,上海市徐汇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大礼堂隆重开幕,区律工委委员、人大代表杨国胜、薛伟勇参加会议。

1721日,我区律师陈东风、杨波在区老干部局参加法律顾问(服务)团周三咨询接待活动。

18日,区律工委暨区律师代表团工作总结会在爱俪轩大厦召开,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在会上对区律师代表团组建、区律工委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向大会报告了财务收支情况,副主任周天平律师对2009年区律工委的工作进行了展望,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新力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副主任杨波律师主持会议。

181522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李家麟、武延年、杨波在区信访办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1916日,由区律工委组织的青年女律师演讲选拔赛顺利举行。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副主任周天平、杨波律师、委员葛珊南律师进行现场点评、指导。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于晟参加。

111日,区律工委与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主办的“携手迎世博,共同建和谐”2009年新春联谊会在青松城大酒店举行。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庄孝志、副区长谢坚钢先后发表讲话,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严新力在会上对我区的司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区政法部门领导、区司法局领导和局机关全体干部、各街道、镇司法所全体干部,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在编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拔尖人才、先进典型等参加会议。

112日,区律工委结合徐汇律师的发展历史与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酝酿纪念和庆祝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仪式,并准备在3月份组织纪念徐汇律师成长30年的大型座谈会。

113日,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对区内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延年律师进行了专访,武律师着重回顾了律师制度恢复30年以来申汇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

116日,市律协春节联欢晚会在艺海剧院隆重举行,我区律工委报送的节目“我的太阳”参加演出。

116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胜利闭幕,本次会议于11日召开,区律师政协委员胡光参加会议。

1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预定的各项议程后,下午在上海展览中心中央大厅胜利闭幕,本次会议于13日召开,区律师人大代表徐晓青参加会议。

120日,区律工委委员吴鑫律师在区劳动协会参加徐汇区劳动协会法律顾问团律师坐堂服务活动。

 

 

[徐汇律师通讯工作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任:欧阳润

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  杨波  俞福宇 王海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建军、马善全、毛列群、尤清宇、王凡、王钊、王联华、卢敏、史五大、严义明、李志、李敏、李骐、杨国胜、吴冬、吴鑫、金光杰、徐申民、徐晓青、谈培初、黄荣楠、菅峰、彭喜根、葛珊南、傅强国、薛伟勇、戴作隽。

  编:杨 

联络员:俞福宇

  书:王  磊,15000939656wangxuanhao@gmail.com mailto:wangxuanhao@gmail.com

 

总第004期 签发: 欧阳润   主编:杨波  拟稿:王磊  2009124

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区司法局

送:区司法局律公科、办公室

发:各事务所、全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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