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律师就美国亚利桑那州发生车祸事件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
日期:2009-02-06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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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由上海东湖旅行社组织的赴美旅游团,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发生车祸,造成中国游客多人伤亡的严重事故,引起了各界的高度关注。2月2口上午,我区申华律师事务所沈伟民律师就该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
随着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的发展,有关该类旅游的制度规范、行业监管、合同范围、权利保障等存在诸多需健全的内容。1.30事件暴露了出国旅游中潜在的多项隐患,新春佳节中发生在万里之遥的同胞罹难,事故是现象,实质为规范不足、监管不力所致。
出国旅游具有国内形成合同关系,权利、义务主要发生在国外的法律特征。游客与国内组团社订立旅游合同,与国外地接社不产生合同关系,旅游中的六要素活动主要由地接社为服务提供人,但游客对地接社的经营资质、能力、条件等与旅游密切相关的事项无从了解。现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仅对组团社与境外接待社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要求,并无实质审查的监管,以致安全措施和防范失控,这一制度缺陷应作修改。
在近一小时的采访中,围绕着旅游法律制度的健全、旅行社的规范经营、游客自身对的利益取舍等问题,律师提出了多项建议,区司法局领导要求在旅游和维权方面有专长的律师加强研究,多尽社会责任。相关内容已由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