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司法局召开2009年上半年学校法律顾问座谈会
日期:2009-03-25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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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职能,打造卢湾律师服务品牌,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深入、持续开展,3月23日,卢湾区司法局召开“2009年卢湾区学校法律顾问座谈会”,区司法局局长翟世祺、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张巍出席了会议。
会上,区司法局领导与学校法律顾问就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座谈,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张巍充分肯定了2008年学校法律顾问的工作,并对2009年工作开展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工作考核。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细化《学校法律顾问工作手册》内容,利用电话、网络、短信等媒介,及时掌握、考核、评价律师服务情况,保证律师服务质量;二是要建立奖励机制。制订《优秀学校法律顾问评选方案》,明确评优条件及奖励办法,对于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律师予以表彰奖励,提高律师服务主动性,激励其更好地开展服务;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实行学校一票否决和优胜劣汰机制,通过“法务沙龙”等形式,加强学校法律顾问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律师服务专业化程度,完善工作技巧,提升工作效率;四是要完善信息反馈。建立信息双向反馈机制,通过上门走访、工作动态发布等方式加强与学校、教育局、律师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学校、律师对工作开展的建议和意见,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