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律师工作动态
(2009年第1期,总第1期)
金山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年3月31日
3月5日,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区律工委值此毛主席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四十六周年之际,号召浦南律师事务所、群成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律师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到结对的小区、乡镇进行现场的法律义务咨询活动。虽然当日春寒料峭,但律师们接待群众的热情很高,耐心为群众解答一个个错综复杂的法律问题,获得了在场群众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赞扬。
3月5日下午,区律工委选派了十三位律师与各乡镇进行法律援助结对,组建一支业务精干、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律师援助队伍。为提高该援助队伍的服务水平,区律工委组织有关律师参加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关明泉主讲的专题培训。
3月12日,区司法局党委发文,将配合市律师协会“纪念律师制度恢复30周年”系列活动,列入区局2009年宣传工作要点之一,并适时通过《金山报》等媒体进行优秀律师典型事迹的集中宣传。
3月13日,区司法局抽取法律服务对象样本每位律师1-2件报区纠风办,接受区纠风办对我区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的测评。
3月16日,区司法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我区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另外有部分主任律师、资深律师、实习律师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专家学者、政协委员代表参加了动员大会。
3月19日下午,区律工委选派律师参加了2009年金山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免费为乡镇居民提供法律咨询。
3月20日,区律工委制定2009年律师培训计划并报市律师学院审批,我区将继续自主举办4次培训,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符合规定条件,将继续自行安排律师业务培训。
3月25日上午,区司法局邀请金山区党校教授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讲座,各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参加了讲座,进一部深入理论学习。
3月25日下午,区司法局和区妇联联合举行金山区婚姻家庭法制大巡讲启动仪式,金山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女律师志愿团成员12人参加会议,区律工委推荐的4名优秀女律师受聘成为金山区婚姻家庭法制巡讲团讲师,她们将定期为基层妇女干部、外来女性、社区居民等对象,围绕《婚姻法》、《继承法》、《上海市<妇保法>办法》等与妇女家庭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专题讲座。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