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出台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日期:2009-06-03
作者:刘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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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该局近期下发了《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标准对违反《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30余个法律法规的不同情节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标准。其中,违反《公司法》,用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最高罚50万元。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标准出台后,工商机关的行政处罚只能根据经营者违法的具体情节对应标准中的处罚额度进行处罚,不能擅自加大或减小处罚力度,这将进一步规范工商机关执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