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律师工作通讯
NEWSLETTER FOR LAWYERS OF XUHUI DISTRICT
(2009)第5期
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年 5月 31日
[风雨律师路]
编者按: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建。30年间,我国的律师事业伴随着民主法治的进程成长壮大。徐汇律师的发展与我国的法治进步同行;徐汇律师的实践完善着我国的法律制度;徐汇律师的脚步留在共和国历史的画卷上。
自今年起,我们将陆续走访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共同回顾徐汇律师前30年的发展历程,展望徐汇律师后30年的发展愿景。本期,我们将对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家麟律师的访谈摘要刊登如下:
淡泊名利 大爱无言
——记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家麟律师
“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淡泊名利、纾解民困、陶冶品行、为人楷模。他就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家麟律师。
李家麟律师,上海市申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执业已二十余年,他以无私奉献为立行理念,尽自己所能而为之,行益民、益业之举,促社会发展与和谐。
一、 热心公益、扶贫助弱,以行动践行律师社会责任
李家麟律师认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是律师自身修养和素质的重要体现。他常常说:“真正献身法律的人应当把关心百姓疾苦、推动社会进步作为自己一项神圣的职业追求。” 2008年 8月 31日 ,上海融苑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苑餐饮”)因经营不善而停止营业,当天即与孙萌等27名外来务工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员工要求融苑餐饮支付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加班费、高温费等,而公司负责人则以经营不善,无能力承担为由拒绝支付。李家麟律师根据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27名外来务工人员的代理人后,即与融苑餐饮负责人交涉,当天融苑餐饮即与11名员工签署了调解协议书,余下的16名外来人员因工作年限各不相同,李律师又不厌其烦地为每位员工计算出补偿金额,并分别制作协议书,使得该起群体性劳动纠纷在短短的2天内得以调解结案。虽然李家麟律师拖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家中已近凌晨时分,但他为自己的辛勤劳动维护了外来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而无怨无悔。2004、2007年,李家麟律师两次荣获上海市司法行政三等功奖章,他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践行了奉献社会的律师责任。
二、关注民生、立法维权,积极追求法制的完善
李家麟律师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原副主任、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和上海市消保委律师志愿团成员,运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特别是从自己多重身份的多维角度,在法律法规制订、实施的研讨和论证过程中,提出独到的见解和建议。2002年,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改过程中,李家麟律师担任“召回制度”课题组组长,参考了国内外大量的相关资料和惯例,提出在《条例》中增设“召回”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最终在《条例》第17条第2款得以体现,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侵权责任法(草案)》座谈会,李家麟律师代表上海律协,就律师普遍关注的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问题阐述了观点和修改建议。李家麟律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体现了一位法律人对法制完善不懈追求的职业信念。
三、参政议政、发挥优势,始终如一履行自身使命
李家麟律师作为全市律师行业中最早的政协委员之一,以无党派人士身份已经连续四届担任徐汇区政协委员;同时,他又是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成员。尽管律师业务繁忙,但他仍然投入巨大精力坚持不懈履行委员和顾问职责,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向政府提出多项涉及依法行政、发展律师事业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提案并且积极参与化解突发性重大纠纷。轨道交通七号线常熟路段动迁是徐汇区规模最大、难度最高、要求最严、事件最紧的动迁工作,王氏兄弟因动迁款分配方案发生纠纷。李家麟、徐晓青律师一起,对王氏兄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双方矛盾缓和,二位律师趁热打铁,大胆提出先分配无争议款项、争议部分交司法裁决的拆迁分配方案。最终,王氏兄弟在“一奖期”到期日的前一天下午签订协议,化解了纠纷,使得七号线常熟路段动迁在“一奖期”内实现了100%的动迁率,这几乎近于奇迹。
李家麟这样评价律师们在社区的法律服务:“律师通常是站在老百姓的立场,帮助政府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帮扶民众矢志不移,追求事业终生不悔,李家麟律师始终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他为徐汇区的精神文明、平安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女律师风采]
编者按:第七届女律师联谊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全市女律师 “难忘案例”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圆满落下帷幕。期间,我区女律师积极响应,踊跃报名,区律工委组织了选拔赛并多次对参赛选手集中点评、指导,五位女律师进入复赛,其中三位女律师成功入围决赛。自本期起,我们将陆续刊登女律师的演讲稿,以展示女律师的风采。本期,我们将本次演讲比赛三等奖得主——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陆杨律师的演讲稿全文刊登如下:
隐形的翅膀
相信你们对童话《丑小鸭》并不陌生,现实生活中,我就像那只丑小鸭,原本性格胆怯、腼腆,不善交际。但我的心中始终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女律师。可是这样的性格,使我和我的梦想之间似乎永远隔着一条鸿沟。我一直渴望自己能有双翅膀可以飞越这条鸿沟。
幸运得是,我的第一次办案经历让我找到了这对翅膀。那天,合伙人安排我接待,咨询者是一位愁容满面的老伯。当他看到我时,眯起双眼、上下打量我,似乎在估量我的能力和经验,。我定了定神,向老伯简单介绍了自己,并且坦率地表示虽然执业不久,但我会尽力帮助他。老伯似乎被我的真诚所感动,向我娓娓道来:原来他常年居住的私房被动迁后,共获得补偿款800多万,但一审法院仅判给他家的六位同住人每人5000元,其余均判给了原告。我们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让我们住到哪里去呀,说到这,老伯不禁老泪纵横。第一次看到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得泣不成声,我的心揪成了一团。于是暗下决心一定尽力帮他。
一审法院为什么只判给他们每人5000元呢?带着这个疑问,我调阅了卷宗,从一段庭审笔录中发现他们在庭审中自认只有人头费5000元。看到这,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心想:上诉恐怕无望了。失落地回到事务所后,我脑中却不停地闪过老伯无助地神情。难道他们真的只能无家可归吗?强烈的责任心让我再次仔细翻阅了材料,突然发现一审的被告人数和实际居住人数不符,经核对,原来一审并未追加老伯小儿子的配偶。发现这一细节的那一刻,我高兴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二审如愿地裁定发回重审,拿到裁定书的那一刻,老伯家人沉浸在初战胜利的喜悦中。但我清楚地意识到:问题还没有解决,我们的重审理由在哪里?
由于,对于私房的拆迁安置存在既按房屋面积、又按实际居住人口进行双重补偿的政策。于是我想:如果这个案件是这种情况,就不能将全部动迁款均视为遗产进行分割了。
同时,我从一审判决书中发现:《补偿安置协议》明确了针对房屋面积的补偿款为300多万;但老伯夫妇与“动迁公司”另外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并未约定给付的500多万元的补偿性质及对象。
为了弄清这个问题,我来到动迁公司。踏进办公室的那一刻,我几乎窒息了,拥挤的人群,激动的神情,高声的争执。我愣愣地站在门口,开始担忧:这么乱哄哄的怎么调查啊?他们会为我出具说明吗?犹豫彷徨时,老伯含泪的眼神在眼前闪过,于是,我鼓励自己:不要怕,往前冲。找到了当初的经办人后我突然又觉得,不知该从哪儿说起了,结果没能等我将案情说清楚,经办人就借口离开了。我垂头丧气地回到家,反思了当天的调查过程,沮丧是不言而喻的,但心中又有一丝窃喜,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主动与陌生人交谈,对于以前的我简直是无法想象的,可今天我做到了。我陡然信心大增,决定坚持不懈。第二天我又来到动迁公司,相同的环境,相同的人物,可我却少了羞涩和胆怯,多了些许律师的自信和专业。连着几天,我成了动迁公司的常客。终于有一天,经办人将我引见给动迁公司总经理,还悄悄告诉我,他们公司没有为被动迁户出具书面说明的先例,但他觉得我挺执着、挺认真,就将此事向总经理做了汇报。面对这位看起来很有威严的总经理,我不由地又胆怯起来,但马上提醒自己:这是关键时刻,不能前功尽弃!我冷静地将案情扼要地阐述了一遍,突出争议焦点是500多万的补偿性质,强调了款项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结果可能造成重大的影响。最后我恳切的对总经理说:八位无家可归的人能否有温暖的家就决定于你们了,请给他们一点帮助吧!总经理若有所思后说:“让我再考虑一下,明天给你答复。”第二天,我喜出望外地接到动迁公司的电话,从他们手中接过情况说明的那一刻,我觉得这张纸无比沉重。由于明确了《补充协议》中的补偿款是对已核定的九个实际居住人的补偿,最终老伯及其家人人均拿到动迁补偿费70多万,是原来的140多倍!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我不断地克服自身缺点,不断地激励自己要自信。原本胆怯、腼腆的丑小鸭终于明白只要你大胆、认真、执着,你就会拥有一对隐形的翅膀,带着你飞向理想的彼岸。现在我不再怀疑自己,不再恐惧与陌生人打交道。相信将来总有一天,我会像童话里的白天鹅一样,挥舞着美丽的翅膀,在蓝天自由地飞翔。谢谢!
陆 杨 律 师
上海市傅玄杰律师事务所
[消息树]
★5月6、13、20、27日,周天平、江民、黄荣楠、欧阳润律师分别在区老干部局参加法律顾问(服务)团周三咨询接待活动。
★5月7、14、21日,李家麟、武延年、缪林风律师分别在区信访办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5月7--9日,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区司法局工会组织的安吉考察活动。
★ 5月 8日 ,区劳动协会组织的“法律进企业”活动在为民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举行,区律工委副主任、劳协法律顾问团团长杨波和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江民律师出席并分别作了《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刑事法律问题》《企业生产经营中常见的债权债务处理的原则》的法律讲座。
★ 5月 14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作为评委受邀参加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 “听庭评议”活动。
★ 5 月18日 ,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秘书工作会议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市律协会长刘正东主持会议,秘书长万恩标、副秘书长刘小禾参加会议,我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律师出席。会议上,各区县律工委秘书介绍了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
★ 5月 19日 ,区律工委为加强律师事务所、律师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实现全区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与徐汇区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就双方的合作事宜进行了专项讨论与研究。
★ 5月 20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在区劳动协会参加徐汇区劳动协会法律顾问团律师坐堂服务活动。
★ 5月 22日 ,区律工委召开“徐汇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报告”初稿讨论会,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杨波律师和黄荣楠律师参加,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副局长朱志忠,律公科于晟、俞福宇参加会议。会议上,周天平律师就《徐汇律师的社会责任报告》初稿进行了说明,与会领导和律师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 5月 25日 ,区律工委邀请部分媒体专家就“徐汇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拍摄专题片的事宜进行了座谈,周天平律师介绍了《徐汇律师的社会责任报告》的背景和写作思路,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就拍摄专题片的设想作了说明,与会媒体专家献计献策,对拍摄形式和表达的内容深入的进行了探讨。
★ 5月 25日 ,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于晟代表区司法局、律工委看望了因代理维权案件而遇袭受伤的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主任严义明律师并送上慰问金。
★ 5月 25日 ,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律师对申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家麟律师进行了专访,李律师回顾了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的执业生涯。
★5月26--27日,市司法局举办的全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在青浦政法培训中心正式开班。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庄孝志代表市司法局党委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我区41个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全部参加,培训班上学员们认真听取相关课程,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取得了较好的收效。
★ 5 月31日 ,区律工委为了方便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诉讼代理案件中财产保全业务的开展,与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积极磋商,并向广大发布了相关业务运作案例以供参考。
[徐汇律师通讯工作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任:欧阳润
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 杨波 俞福宇 王海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建军、马善全、毛列群、尤清宇、王凡、王钊、王联华、卢敏、史五大、严义明、李志、李敏、李骐、杨国胜、吴冬、吴鑫、金光杰、徐申民、徐晓青、谈培初、黄荣楠、菅峰、彭喜根、葛珊南、傅强国、薛伟勇、戴作隽。
主 编:杨 波
联络员:俞福宇
秘 书:王 磊,15000939656,wangxuanhao@gmail.com mailto:wangxuanhao@gmail.com
总第008期 签发: 欧阳润 主编:杨波 拟稿:王磊 2009 年5 月31 日
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区司法局
送:区司法局律公科、办公室
发:各事务所、全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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