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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没有太多人想到,律师这个曾经弱小的职业,会产生大企业家、大学者,甚至有越来越多的人登上政治舞台,并且被看成是这个国家民主和法治进步的标志。 2009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司法厅副厅长王翠凤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时建议,“完善检察官招录制度,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检察官”。她认为,律师与检察官具有共同的职业追求,同时又有很强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应该有一个程序把优秀律师选出来从事检察工作。 呼声背后,行动早已悄然展开。2002年,安徽省即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位直接由执业律师出任的高级法院副院长:汪利民。 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之后,汪利民回到安徽省做了一名执业律师,他所在的是安徽省第一个省属律师事务所--安徽省经济律师事务所(1995年更名为安徽安泰律师事务所)。一干十五年,汪利民最终成了这家律所的主任。2000年,汪利民又创办了属于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并担任执行合伙人。 在十八年的律师职业生涯中,汪利民成绩不凡。 2001年11月,安徽省全省公开选拔高级人民法院党外副院长考试,汪利民报考且成绩名列前茅。2002年4月4日,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任免事项,决定任命汪利民律师担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汪利民终于成了一名人民法官。他说,这是他自进入大学法律系以来一直有的梦想。 从最初的国家法律工作者,到现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早已完成了从“庙堂”到“江湖”的转变。但本质上,律师依旧是法律人,而政治却又是法律人最基本的关切。 2003年,当律师队伍中产生了8名全国人大代表、5名全国政协委员时,时任全国律协会长高宗泽认为,这是传达出更响亮的法律之声。律师参政议政,成为全国上下热议的话题,甚至被看做是一个“历史性突破”。 “江湖”中的历练,使律师成为法律人中的佼佼者,良好的知识素养和法治意识成为人们期盼律师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样的原因,也促使从律师队伍中选任法官、检察宫的呼声越来越高。 早在19四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提出,改革法官来源渠道,逐步建立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从下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选任以及从律师和高层次的法律人才中选任法官遴选制度。 2004年,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具有多年律师经验、品行端正、阅历丰富、声名卓著、资产富有的律师来当法官,可以改进法官队伍的构成。律师具有多年诉讼积累的经验,能够不为是非所迷,正确判断;具有执业多年的财富积累,能够不为金钱所动,防止腐败。 与汪利民一样律师出身、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还有陕西省的王松敏。 除去律师和法官,王松敏还做过教师和公务员,但王松敏说他感情最深的还是律师行业。198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曾担任西安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现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于1995年获得首 届全国十佳律师称号。 1996年,王松敏离开了工作了15年的律师队伍,担任西安市司法局副局长,随后调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 2003年,王松敏被任命为陕西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在被问到是否会重新回归到律师队伍当中,王松敏说他有律师情结,如果有朝一日归队,会“义无反顾”。但现在,他依旧对自己的法官职责恪尽职守。 说这番话时,王松敏已离开律师队伍许多年。 尽管律师进入法院队伍仍然数量不多,但步伐从未终止。此后,安徽省又有两名律师成为法官。 2007年,通过全省公开选拔,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云飞和安徽枞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时银,分别出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毫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各地方法院在律师中选拔法官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在进行这方面的尝试。 张卫兵,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原湖北省法律事务中心第七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通过选拔,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 在“进军”法院的同时,也有律师进入检察官队伍。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出身的郑锦春,毕业后一直在内蒙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教,随后到内蒙古对外经济贸易厅调研室工作。1993年,郑锦春投身律师行业,创办了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 十年后的2004年12月,郑锦春被选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他也成为了第一位由律师出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律师检察官”。 一年以后,贵州省产生继郑锦春之后的第二位律师检察官。 李汉宇,1986年参加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资格。1994年,李汉宇领衔创办了贵州省首家股份制律师事务所--辅正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律师。 2003年,41岁的李汉字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并成为那一届贵州政协委员中,年龄最小的一个。2006年1月起,李汉宇任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这些“零星”现象,对于拥有十几万成员的中国律师队伍而言,显得有些琐碎和微不足道。但梦想总是开始在遥远和渺小的地方。 居庙堂之高或处江湖之远,律师要无一例外地用法律知识帮助人们解决困难,他们拥有的是真实世界里的法律,而这正是象牙塔中的中国法学教育所不具备的。 现代社会的一个悖论就是,越来越快的社会节奏,根本不会给大学毕业生时间去积攒实践经验。要么在学校里准备好社会经验,要么被淘汰,成了毕业生们所要面对的一个残酷现实。 几乎拥有最为丰富和多样法律实践的律师,在此有着难以舍弃的责任。教育最本质的作用就是传承,把优秀的知识从前辈传递到后辈,更何况这种知识又是后辈最需要的。幸好,已经有人开始做这样的事。 2000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徐家力,填补了法史研究的一个空白--律师制度史。这相隔他离开学校整整十四年。 1992年创办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至今的徐家力,有着多项教职: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亦是国内众多名牌大学兼职教授。 有些行政职务已经发生了变化,但徐家力依旧活跃在学校的讲台上。 从教师到律师,再回到教师,二十年间,顾永忠经历了一个轮回。 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顾永忠留校任教。十年后,1994年,身为副教授的顾永忠离开校园,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相继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在近十年的律师生涯当中,顾永忠办理众多大案要案,成为著名的刑辩大律师。2003年,正值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顾永忠决定再回到学校。他认为,有了这十年的实践经历,再去结合理论知识,他能够更好地承担教学工作。 2006年中国品牌建设十大杰出企业家之一的王瑛,正是执业律师出身。 王瑛,1995年成为执业律师,1999年担任山东英良泰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4年当选为威海市首位执业律师出身的律师协会会长,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也就是在当年,王瑛接受了英国英豪克国际投资公司的邀请,出任中国豪克(青岛)家庭用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上任伊始,王瑛采取重构全国营销网络、加大技术投入和新产品研发、加强团队建设等措施。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企业所属的“得其利是”透明皂成为中国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 从王瑛的履历上,人们可以发现,这位有着十年执业经历的律师充分具备成为一名企业领导的素质。王瑛先后担任50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取得了清华大学MBA和新西兰大学EMBA证书,并获得中国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 企业家和律师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不同,他们都是体制外的自由职业。律师本身所具有的团队领导力、敏锐的嗅觉和准确的判断,都为他们向企业家转型提供了条件。这意味着二者可以实现“自由对接”。 60年前的1949年9月21g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召开。662位出席代表中, 14人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和律师经历。 董必武,1917年在武昌与人合办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务;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八大、九大、十大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代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作了题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报告,成为新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文献。 被称为“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的沈钧儒,亦是律师出身。沈钧儒早年赴日本学习法律,回国后投身“护法运动”。1927年冬,沈钧儒任上海法科大学教育长,并开始从事律师业务,因营救被捕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而被称为“政治律师”。建国后,沈钧儒出任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并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 作为“七君子事件”中的唯一一位“女君子”,史良有近二十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建国后,她成为新中国第一任司法部长,还担任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副主席。 与史良一样,“七君子”中的沙千里193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参与组织中国经济事业协进会。1942年,与沈钧儒、林亨元、崔国翰在重庆成立平正律师事务所,以律师的合法身份,为进步人士和团体进行辩护。建国后,沙千里历任轻工业部和粮食部部长等职。 李闻惨案震惊中外,揭开这次事件真相的是梁漱溟和大律师周新民,他们联合编写了《李、闻惨案调查报告书》。周新民毕业于安徽公立法政学校法科,赴日留学。抗战结束后,周新民作为律师,积极为上海工人反内战斗争伸张正义。建国后,周新民历任中央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沈阳市副市长等。 作为律师,章士钊的最出名的辩护,莫过于担任陈独秀的代理律师。据称,陈、章二人在五四运动时期,曾因观点不同而进行笔战;但陈独秀被捕后,章士钊立即投入到为他辩护的工作当中。他以充分的事实和逻辑论证,检察官的指控是“无中无西,无通无别,一切无据”。章士钊也因此赢得了“古道可风”的称赞。建国后,章士钊历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央文史馆馆长等。 沈钧儒、史良和沙千里都是“七君子”当中的大律师,但真正将“七君子”营救出来的,则是由二十多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张志让是首席辩护律师。 早年赴美德学习法律,回国后,先后担任过教职和审判员,大革命失败后从事律师工作,除“七君子”外,张志让还营救过大批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建国后,张志让历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副会长。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上就出现14位律师委员,并在建国大业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中国律师恢复重建三十年至今所难以企及而又不言放弃的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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