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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律师工作通讯(11月份)

    日期:2009-12-02     作者:徐汇区律工委    阅读:5,152次
 

徐汇律师工作通讯

NEWSLETTER FOR LAWYERS OF XUHUI DISTRICT

2009)第11

 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1130

 [风雨律师路]

编者按: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建。30年间,我国的律师事业伴随着民主法治的进程成长壮大。徐汇律师的发展与我国的法治进步同行;徐汇律师的实践完善着我国的法律制度;徐汇律师的脚步留在共和国历史的画卷上。

自今年起,我们将陆续走访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共同回顾徐汇律师前30年的发展历程,展望徐汇律师后30年的发展愿景。本期,我们将对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的访谈摘要刊登如下:

 

选择挑战  演绎精彩

——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

 

他功成名就,却谦虚低调;他学识深厚,却永不停步。行业间角色的转换并没有成为阻碍他拓展的羁绊,相反,每一次角色的转换都是其又一次成功的起点,他就是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

潘跃新律师先后参加了君合上海分所、海南分所的组建并多年主持分所工作。作为由独立董事下海转入上市公司高层供职的第一人,在历经跨行业多元化、跨领域多面手的他自言是个喜欢挑战的人,正是对他这一生心路历程和奋斗足迹的最好诠释。

一、敢追求——开创律师职业的境界,打造君合品牌取得成功

    潘跃新律师作为第一位外地到上海执业的律师,常常自言自己是上海律师行业中“插班生”,就是这样一位“插班生”在2008年带领着君合团队成为了上海律师业创收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1994年,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正式成立,然而在人才济济的上海律师行业,作为当时第一家在上海成立的外地分所,最初几年的君合所有些举步维艰,但潘跃新律师及其他合伙人始终坚定信心,终于迎来了突破性的转折。1996年,潘律师带领着君合团队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承接了当时市政府的第九号社会研究课题——《上海房地产进一步市场化的实证研究》,君合所作为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到市政府的调研决策中,在当时不仅是律师参与地方政府同时也是在全国范围内最高、最大的调研、决策项目。为此,时任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同志还特地接见了课题组的负责人,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最终在潘律师的带领下,君合所与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通力配合,使得此次课题研究项目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自此,君合上海分所在上海律师行业脱颖而出并取得了如今辉煌的成就。但潘跃新律师在荣誉面前却始终强调如果没有徐汇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关怀指导,以及律师同行的相互协作,君合所也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

二、敢创新——树立君合模式的典范,提升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其良好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团队合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称道,而这也正是潘跃新律师引以为傲之处。君合上海分所作为一家以非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外来投资和资本市场业务。自成立之初,潘跃新律师就在君合总部的一体化管理基础上,结合上海特点,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打造“精品化、高端化”的形象,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一套团队协作模式和相对集中的公司化管理模式:通过严格、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君合的法律服务质量及客户的利益;从收案、利益冲突查证、团队配备、主办与协调、报帐及结算、跟踪反馈,君合均设有专门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并有专人负责;对于所有受理的案件和业务,君合均毫无例外地根据客户需要,组织由合伙人牵头负责的最优化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因此,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更是形成了独特的“君合模式”。与此同时,“君合模式”的形成也使得君合所成为了海归律师的重要发展平台,在吸引到大批在国外学业有成和在国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的律师的加入同时,上海本地一些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也纷纷加入其中。潘跃新律师及其团队所带领的君合上海分所的成功不仅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所管理、人才吸引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还为其他律所树立了一个外地分所与上海本地律师业完美融合的典范,同时也在客观上极大的提升了现代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三、敢奉献——服务律师行业的责任,推动现代律师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企业高管、律师等多重身份之间转换的潘跃新律师,始终不遗余力为树立律师群体良好形象以及律师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潘跃新律师较早就意识到中国律师在面对国际化竞争的形势下开展律师职业培训,提高中国律师的整体执业水平,是当前中国律师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02年,潘律师积极推动组建了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并出任第一任秘书长,倡导律师实务教育,即建立律师岗前培训制度,培训期间基本掌握律师执业所需的专项技能,并通过其今后的律师执业实践,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律师岗前培训制度的实施,弥补了我国律师现行素质教育和执业继续教育之间的空缺,提高律师入门标准,提高初级律师执业水平,促进了年轻律师尽快融入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来,这对于中国律师业整体发展、律师个体发展和律师事务所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每年上海律师的岗前培训制度也是潘跃新律师在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时极力推动与策划实施的。然而在为律师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他自身还通过以律师身份受邀参加了波士堂等多档财经节目,积极的将律师客观、睿智的良好形象推向更广阔的受众领域,为法律服务业在整个社会行业地位的提升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我们有理由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像潘跃新律师这样随时准备迎接挑战的人!处律师之林卓然而立,面对无数的奇迹,无数的梦,只因他一直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是智者的人生,他将一生都在路上。

[律所风采]

编者按:为突出律师在社会服务、城市法治建设特别是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的作用,市律协举办了 “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为了配合市律协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徐汇律师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挥我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的榜样和宣传示范作用,自本期起,我们将陆续刊登区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以展示我区律师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本期,我们将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获得“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的事迹材料全文刊登如下:

 

      

争优秀提高素质    讲奉献服务社会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汇报材料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自1995年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及区“满意在徐汇”活动先进集体、“优秀老年维权示范岗”、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01年以来已连续三届被评为“徐汇区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多年来,我所的创建工作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宗旨、四个抓手”(即以创建市文明单位优秀律所为目标;以文化建设、社区共建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单位为宗旨;以诚信执业、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硬件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律所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基本情况

我所成立于19956月,总部设在上海,北京设有分所。总部现有员工54人,其中执业律师40人,辅助人员14人。1996年成立党支部,现有党员12人,均为执业律师。2001年成立工会,全所正式员工均为工会会员;200410月,我所在北京设立分所,现有职业律师4人,律师助理2人。

现办公地系徐家汇商圈的漕溪北路中金国际广场,办公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具有自己独立的网站、网络和虚拟总机网等先进通讯设施,是具备与时俱进、与市场发展同步、运作规范、和谐成熟的综合性规模所,也是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所在地。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同志一行于去年1114日莅临我所检查工作。吴局长在听取我所工作汇报后,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看了嘉华所,又听了汇报,真的不一样。嘉华所很有知名度,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又有人才支持,创高质量服务的名牌,还有诚信优势,非常好”。

发展规划

    建所初年,我所年创收仅160万元。以后每5年制订一次发展规划。前二个5年规划实施后,人员每5年增加了50%,办公面积亦每5年扩大了近一倍,创收也同比翻了两番达750万元。第三个5年规划即2005年至2010年,我们目标是:一、规范治所,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发展模式。二、持续办所,锻炼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人员发展至50人左右,人员结构合理和谐;三、稳定强所,创新发展一系列律师新业务,使年创收不少于2位数的增长, 2010年能达到1500万元。至2008年,我所已提前2年达到5年规划的目标,年创收达1500余万元。今年以来,我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理论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和差距,制订相应措施,19月份,所创收已达1400万元,力争更好的佳绩。

特色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市级达标。我所的座右铭是:“人无信不立,所无信不成”。在2005年被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参加上海市价格协会“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并于2007年被评为“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单位的基础上,开展了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管理创新活动。200710月,徐汇区经委、信息委、国资委、档案局将我所定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单位”后,我们结合本所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被“三委一局”授予“徐汇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优良企业”,经上海市征信办公室等验收,成为全市首家获得资信评级优秀AA级的律师事务所。我所律师诚信记录良好,在东方律师网《律师诚信信息》栏下,我所全体律师历年无不良职业诚信记录。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团队。我所发扬执业经验领航传统,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资深律师为引领、中青年律师为骨干的梯次化专业团队。首席合伙人王联华律师是徐汇区“学科带头人”,并在去年再次当选为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等职。王联华和党支部书记唐文华多年来一直担任徐汇区法律顾问团顾问;唐文华当选为徐汇区司法局律师党委中四位律师委员之一。黄秀芳律师获得过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谭芳律师是市律协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出版了专著《婚姻三重门一律师以案支招》,并应邀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录制婚姻法案例讲座等等。由合伙人带领聘用律师合作办案,或将案件交给新律师办理;组织青年律师业务学习、沙龙等活动,定期的就新业务知识和疑难案件开展学习交流,使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业绩已由2006年前占全所业务总收入的不到20%,上升到今年同期的31.1%。为提高全所员工的业务能力,制订了鼓励员工自学及外出学习的奖励制度,现全所执业律师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律师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使我所业务以年均20%速度不断增长。

为打造律师人才新高地服务。我所不仅注重自身团队建设,还为全区乃至全国的律师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地贡献。20067月,依托我所的“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正式成立。该基地由区局提供培训经费、我所免费提供场所和部分设备,并具体承办教务工作,这种由律师事务所参与建设的区域性基地在全市乃至全国属首创。三年多来,已成功举办了三期培训班,4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近80名青年律师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结业,第四期培训班也即将开班,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区入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的8名律师中,有3名是前两期的学员。参加培训的学员中,有多人获得区“新长征突击手”、“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有的被选为事务所支部书记、主任,还有一人成为唯一一名被社会群众推荐入围市首届“东方大律师”候选人的青年律师。在 1211日 召开的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会上,我所首席合伙人王联华作了《打造青年律师成长摇篮,促进律师成才与律所发展双赢》的交流发言。此外,我所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接待外地同行参观交流实习的定点窗口单位。先后接待了新疆、甘肃、扬州等地同行参观交流;西部地区浩翔、天山、泰宏、同光律师事务所共多名律师来所实习交流,并与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关系协议,收到市律协和新疆阿克苏地区律协及司法局的赞赏,为支持西部地区律师建设作出了贡献。

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我所通过担任上海市“安康通”系统法律顾问的契机,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安康通”是为社区老人提供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系统工程,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也是上海市民政系统实施“星光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唯一一家参加“安康通”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我所从2006年以来坚持指派律师参加“安康通”系统电话“8006200800”每周135下午200-500的电话咨询服务,近两年来参加义务咨询达300多人次1000小时,全市受益老年人达2684人次。

 

通过此次评选我们深深体会到,评选考核有阶段性,争先创优永无止境。我们再创建过程中,锻炼了员工队伍,得到了素质提高,享受了奉献乐趣,收获了创建成果,树立了良好形象。我们将以此项荣誉为新的起点,更多的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更好的开创思路,改进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优秀律师工作持久扎实地引向深入,再创新高。

 

 

 

[消息树]

 

113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30周年纪念大会暨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表彰会隆重举行。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出席会议。会上,吴志明作了重要讲话,在对上海律师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的同时也希望上海律师也能更加注重全面提升自身水平。在随后的颁奖仪式上,我区嘉华律师事务所、汇业律师事务所、周天平律师事务所被授予了“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荣获“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称号。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副主任袁国华、杨波律师及部分委员参加了活动。

1141125日,叶竹影、 郭 君、李家麟律师分别在区老干部局参加法律顾问(服务)团周三咨询接待活动。

115121926日,黄荣楠、唐文华、周天平、王凡律师分别在区信访办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1113日 ,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律 师对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进行了专访,潘跃新律师回顾了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的执业生涯。

1117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了徐汇区检察院召开的专题通报会。会上,区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就今年重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通报,并与与会律师展开了深入讨论。

1119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杨波律师和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江民律师应劳动协会会员单位的邀请为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企业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专题讲座。

1123日 , 我区“律师之家”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办了成立后的首次活动,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主持活动,区政府副区长鲍炳章出席。会上,鲍炳章副区长着重介绍了徐汇区情及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与会律师反响热烈并积极提问,双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互动。

1126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了徐汇区公安分局召开的专题通报会。会上,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就本区治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了与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1127日 ,区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团成立大会在区法律援助中心举行,11名资深律师被聘为指导团导师。区司法局副局长朱志忠主持会议,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艳介绍了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团的筹备情况,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为李家麟、缪林凤、毛列群、欧阳润、寿逸明、唐建安、杨波、杨军、张洪喜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在讲话中鼓励全区律师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得更好。大会召开前,区律工委副主任杨波律师为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做了“与当事人交流沟通技巧”的辅导报告,在报告中,杨波律师从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职业特点出发,从接待当事人到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详细的讲解,受到了与会律师的好评,与会律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徐汇律师通讯工作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任:欧阳润

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  杨波  俞福宇 王海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建军、马善全、毛列群、尤清宇、王凡、王钊、王联华、卢敏、史五大、严义明、李志、李敏、李骐、杨国胜、吴冬、吴鑫、金光杰、徐申民、徐晓青、谈培初、黄荣楠、菅峰、彭喜根、葛珊南、傅强国、薛伟勇、戴作隽。

  编:杨 

联络员:俞福宇

  书:王  磊,15000939656wangxuanhao@gmail.com mailto:wangxuanhao@gmail.com

 

总第014期 签发: 欧阳润   主编:杨波  拟稿:王磊  2009 年11 月30

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区司法局

送:区司法局律公科、办公室

发:各事务所、全体律师

徐汇律师工作通讯

NEWSLETTER FOR LAWYERS OF XUHUI DISTRICT

2009)第11

 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091130

 [风雨律师路]

编者按:1978年宪法恢复了刑事辩护制度,标志着我国律师制度的重建。30年间,我国的律师事业伴随着民主法治的进程成长壮大。徐汇律师的发展与我国的法治进步同行;徐汇律师的实践完善着我国的法律制度;徐汇律师的脚步留在共和国历史的画卷上。

自今年起,我们将陆续走访区内一些律师事务所和资深律师,共同回顾徐汇律师前30年的发展历程,展望徐汇律师后30年的发展愿景。本期,我们将对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的访谈摘要刊登如下:

 

选择挑战  演绎精彩

——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

 

他功成名就,却谦虚低调;他学识深厚,却永不停步。行业间角色的转换并没有成为阻碍他拓展的羁绊,相反,每一次角色的转换都是其又一次成功的起点,他就是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

潘跃新律师先后参加了君合上海分所、海南分所的组建并多年主持分所工作。作为由独立董事下海转入上市公司高层供职的第一人,在历经跨行业多元化、跨领域多面手的他自言是个喜欢挑战的人,正是对他这一生心路历程和奋斗足迹的最好诠释。

一、敢追求——开创律师职业的境界,打造君合品牌取得成功

    潘跃新律师作为第一位外地到上海执业的律师,常常自言自己是上海律师行业中“插班生”,就是这样一位“插班生”在2008年带领着君合团队成为了上海律师业创收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1994年,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正式成立,然而在人才济济的上海律师行业,作为当时第一家在上海成立的外地分所,最初几年的君合所有些举步维艰,但潘跃新律师及其他合伙人始终坚定信心,终于迎来了突破性的转折。1996年,潘律师带领着君合团队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承接了当时市政府的第九号社会研究课题——《上海房地产进一步市场化的实证研究》,君合所作为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到市政府的调研决策中,在当时不仅是律师参与地方政府同时也是在全国范围内最高、最大的调研、决策项目。为此,时任上海市市长徐匡迪同志还特地接见了课题组的负责人,并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最终在潘律师的带领下,君合所与其他政府主管部门通力配合,使得此次课题研究项目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自此,君合上海分所在上海律师行业脱颖而出并取得了如今辉煌的成就。但潘跃新律师在荣誉面前却始终强调如果没有徐汇区司法局、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关怀指导,以及律师同行的相互协作,君合所也不可能取得今天的成绩。

二、敢创新——树立君合模式的典范,提升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其良好的管理机制和高效的团队合作,赢得了业界的广泛称道,而这也正是潘跃新律师引以为傲之处。君合上海分所作为一家以非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外来投资和资本市场业务。自成立之初,潘跃新律师就在君合总部的一体化管理基础上,结合上海特点,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打造“精品化、高端化”的形象,发展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一套团队协作模式和相对集中的公司化管理模式:通过严格、规范的业务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以保证君合的法律服务质量及客户的利益;从收案、利益冲突查证、团队配备、主办与协调、报帐及结算、跟踪反馈,君合均设有专门管理制度予以规范并有专人负责;对于所有受理的案件和业务,君合均毫无例外地根据客户需要,组织由合伙人牵头负责的最优化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因此,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更是形成了独特的“君合模式”。与此同时,“君合模式”的形成也使得君合所成为了海归律师的重要发展平台,在吸引到大批在国外学业有成和在国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的律师的加入同时,上海本地一些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也纷纷加入其中。潘跃新律师及其团队所带领的君合上海分所的成功不仅为其他律师事务所在律所管理、人才吸引方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还为其他律所树立了一个外地分所与上海本地律师业完美融合的典范,同时也在客观上极大的提升了现代法律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三、敢奉献——服务律师行业的责任,推动现代律师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在企业高管、律师等多重身份之间转换的潘跃新律师,始终不遗余力为树立律师群体良好形象以及律师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潘跃新律师较早就意识到中国律师在面对国际化竞争的形势下开展律师职业培训,提高中国律师的整体执业水平,是当前中国律师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2002年,潘律师积极推动组建了全国律协教育委员会并出任第一任秘书长,倡导律师实务教育,即建立律师岗前培训制度,培训期间基本掌握律师执业所需的专项技能,并通过其今后的律师执业实践,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律师岗前培训制度的实施,弥补了我国律师现行素质教育和执业继续教育之间的空缺,提高律师入门标准,提高初级律师执业水平,促进了年轻律师尽快融入法律职业共同体中来,这对于中国律师业整体发展、律师个体发展和律师事务所建设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每年上海律师的岗前培训制度也是潘跃新律师在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时极力推动与策划实施的。然而在为律师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的同时,他自身还通过以律师身份受邀参加了波士堂等多档财经节目,积极的将律师客观、睿智的良好形象推向更广阔的受众领域,为法律服务业在整个社会行业地位的提升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我们有理由相信,机会总是垂青于像潘跃新律师这样随时准备迎接挑战的人!处律师之林卓然而立,面对无数的奇迹,无数的梦,只因他一直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这是智者的人生,他将一生都在路上。

[律所风采]

编者按:为突出律师在社会服务、城市法治建设特别是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中的作用,市律协举办了 “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为了配合市律协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徐汇律师业和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发挥我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面的榜样和宣传示范作用,自本期起,我们将陆续刊登区内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概况,以展示我区律师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本期,我们将在此次评选活动中获得“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的事迹材料全文刊登如下:

 

      

争优秀提高素质    讲奉献服务社会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汇报材料

 

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自1995年成立以来,先后获得“上海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以及区“满意在徐汇”活动先进集体、“优秀老年维权示范岗”、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2001年以来已连续三届被评为“徐汇区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被评为“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三等功,2008年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多年来,我所的创建工作在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宗旨、四个抓手”(即以创建市文明单位优秀律所为目标;以文化建设、社区共建为重点;以建设学习型、和谐型、创新型单位为宗旨;以诚信执业、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硬件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律所建设成效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为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基本情况

我所成立于19956月,总部设在上海,北京设有分所。总部现有员工54人,其中执业律师40人,辅助人员14人。1996年成立党支部,现有党员12人,均为执业律师。2001年成立工会,全所正式员工均为工会会员;200410月,我所在北京设立分所,现有职业律师4人,律师助理2人。

现办公地系徐家汇商圈的漕溪北路中金国际广场,办公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具有自己独立的网站、网络和虚拟总机网等先进通讯设施,是具备与时俱进、与市场发展同步、运作规范、和谐成熟的综合性规模所,也是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所在地。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同志一行于去年1114日莅临我所检查工作。吴局长在听取我所工作汇报后,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看了嘉华所,又听了汇报,真的不一样。嘉华所很有知名度,坚持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又有人才支持,创高质量服务的名牌,还有诚信优势,非常好”。

发展规划

    建所初年,我所年创收仅160万元。以后每5年制订一次发展规划。前二个5年规划实施后,人员每5年增加了50%,办公面积亦每5年扩大了近一倍,创收也同比翻了两番达750万元。第三个5年规划即2005年至2010年,我们目标是:一、规范治所,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发展模式。二、持续办所,锻炼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人员发展至50人左右,人员结构合理和谐;三、稳定强所,创新发展一系列律师新业务,使年创收不少于2位数的增长, 2010年能达到1500万元。至2008年,我所已提前2年达到5年规划的目标,年创收达1500余万元。今年以来,我所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理论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和差距,制订相应措施,19月份,所创收已达1400万元,力争更好的佳绩。

特色工作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市级达标。我所的座右铭是:“人无信不立,所无信不成”。在2005年被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2005年参加上海市价格协会“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并于2007年被评为“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单位的基础上,开展了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管理创新活动。200710月,徐汇区经委、信息委、国资委、档案局将我所定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单位”后,我们结合本所实际,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被“三委一局”授予“徐汇区企业信用管理制度试点工作优良企业”,经上海市征信办公室等验收,成为全市首家获得资信评级优秀AA级的律师事务所。我所律师诚信记录良好,在东方律师网《律师诚信信息》栏下,我所全体律师历年无不良职业诚信记录。

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团队。我所发扬执业经验领航传统,形成了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资深律师为引领、中青年律师为骨干的梯次化专业团队。首席合伙人王联华律师是徐汇区“学科带头人”,并在去年再次当选为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等职。王联华和党支部书记唐文华多年来一直担任徐汇区法律顾问团顾问;唐文华当选为徐汇区司法局律师党委中四位律师委员之一。黄秀芳律师获得过市三八红旗手称号,谭芳律师是市律协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出版了专著《婚姻三重门一律师以案支招》,并应邀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录制婚姻法案例讲座等等。由合伙人带领聘用律师合作办案,或将案件交给新律师办理;组织青年律师业务学习、沙龙等活动,定期的就新业务知识和疑难案件开展学习交流,使青年律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业绩已由2006年前占全所业务总收入的不到20%,上升到今年同期的31.1%。为提高全所员工的业务能力,制订了鼓励员工自学及外出学习的奖励制度,现全所执业律师中,拥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8%。律师业务素质的不断提高,使我所业务以年均20%速度不断增长。

为打造律师人才新高地服务。我所不仅注重自身团队建设,还为全区乃至全国的律师人才培养做出了积极地贡献。20067月,依托我所的“徐汇区律师人才培训基地”正式成立。该基地由区局提供培训经费、我所免费提供场所和部分设备,并具体承办教务工作,这种由律师事务所参与建设的区域性基地在全市乃至全国属首创。三年多来,已成功举办了三期培训班,40余家律师事务所的近80名青年律师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结业,第四期培训班也即将开班,取得了良好效果。我区入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的8名律师中,有3名是前两期的学员。参加培训的学员中,有多人获得区“新长征突击手”、“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有的被选为事务所支部书记、主任,还有一人成为唯一一名被社会群众推荐入围市首届“东方大律师”候选人的青年律师。在 1211日 召开的区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推进会上,我所首席合伙人王联华作了《打造青年律师成长摇篮,促进律师成才与律所发展双赢》的交流发言。此外,我所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接待外地同行参观交流实习的定点窗口单位。先后接待了新疆、甘肃、扬州等地同行参观交流;西部地区浩翔、天山、泰宏、同光律师事务所共多名律师来所实习交流,并与新疆浩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关系协议,收到市律协和新疆阿克苏地区律协及司法局的赞赏,为支持西部地区律师建设作出了贡献。

为全市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我所通过担任上海市“安康通”系统法律顾问的契机,为全市老年人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安康通”是为社区老人提供信息化居家养老服务的系统工程,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也是上海市民政系统实施“星光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唯一一家参加“安康通”义务法律咨询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我所从2006年以来坚持指派律师参加“安康通”系统电话“8006200800”每周135下午200-500的电话咨询服务,近两年来参加义务咨询达300多人次1000小时,全市受益老年人达2684人次。

 

通过此次评选我们深深体会到,评选考核有阶段性,争先创优永无止境。我们再创建过程中,锻炼了员工队伍,得到了素质提高,享受了奉献乐趣,收获了创建成果,树立了良好形象。我们将以此项荣誉为新的起点,更多的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更好的开创思路,改进工作,把创建文明单位优秀律师工作持久扎实地引向深入,再创新高。

 

 

 

[消息树]

 

113日 ,上海市律师协会恢复30周年纪念大会暨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表彰会隆重举行。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军营,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正东出席会议。会上,吴志明作了重要讲话,在对上海律师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的同时也希望上海律师也能更加注重全面提升自身水平。在随后的颁奖仪式上,我区嘉华律师事务所、汇业律师事务所、周天平律师事务所被授予了“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荣获“上海律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先进个人”称号。区律工委主任欧阳润律师、副主任袁国华、杨波律师及部分委员参加了活动。

1141125日,叶竹影、 郭 君、李家麟律师分别在区老干部局参加法律顾问(服务)团周三咨询接待活动。

115121926日,黄荣楠、唐文华、周天平、王凡律师分别在区信访办参加区党政领导周四接待群众来访活动。

1113日 ,区律工委秘书王磊律 师对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潘跃新律师进行了专访,潘跃新律师回顾了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的执业生涯。

1117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了徐汇区检察院召开的专题通报会。会上,区检察院的相关领导就今年重点工作的开展进行了通报,并与与会律师展开了深入讨论。

1119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杨波律师和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江民律师应劳动协会会员单位的邀请为博洛尼家居用品(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企业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专题讲座。

1123日 , 我区“律师之家”在市律协35楼报告厅举办了成立后的首次活动,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主持活动,区政府副区长鲍炳章出席。会上,鲍炳章副区长着重介绍了徐汇区情及经济发展战略与规划,与会律师反响热烈并积极提问,双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互动。

1126日 ,区律工委副主任袁国华律师参加了徐汇区公安分局召开的专题通报会。会上,区公安分局相关领导就本区治安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听取了与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1127日 ,区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团成立大会在区法律援助中心举行,11名资深律师被聘为指导团导师。区司法局副局长朱志忠主持会议,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方艳介绍了法律援助律师指导团的筹备情况,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文泉为李家麟、缪林凤、毛列群、欧阳润、寿逸明、唐建安、杨波、杨军、张洪喜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在讲话中鼓励全区律师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得更好。大会召开前,区律工委副主任杨波律师为区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做了“与当事人交流沟通技巧”的辅导报告,在报告中,杨波律师从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职业特点出发,从接待当事人到办理案件的全过程应当注意的事项进行详细的讲解,受到了与会律师的好评,与会律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

 

   [徐汇律师通讯工作编辑委员会]

 

编辑委员会主任:欧阳润

副主任:周天平袁国华  杨波  俞福宇 王海平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建军、马善全、毛列群、尤清宇、王凡、王钊、王联华、卢敏、史五大、严义明、李志、李敏、李骐、杨国胜、吴冬、吴鑫、金光杰、徐申民、徐晓青、谈培初、黄荣楠、菅峰、彭喜根、葛珊南、傅强国、薛伟勇、戴作隽。

  编:杨 

联络员:俞福宇

  书:王  磊,15000939656wangxuanhao@gmail.com mailto:wangxuanhao@gmail.com

 

总第014期 签发: 欧阳润   主编:杨波  拟稿:王磊  2009 年11 月30

报:上海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区司法局

送:区司法局律公科、办公室

发:各事务所、全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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