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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旅行”结婚纪实

    日期:2009-11-01     作者:钱丽萍    阅读:3,107次
  在二十多年前的婚宴上,我和先生宣布:第二天将启程去杭州旅行结婚。然而第二天,我们却匆匆登上开往温州的轮船。三天后在温州平阳县城一个故意伤害案正等着我开庭,我是趁婚假带着新郎一起去办案子的。
    1986年,一起小小的伤害案件在温州的一个小县城里引起了轰动。庭审将在县城的一个剧场里进行。案情并不复杂:委托人陈某的妻子与一位平时品行极差的小学女教师因琐事争吵,互相都有推搡的行为,且两人均未受到伤害,然而因女教师有亲戚当官的背景,次日陈某的妻子就遭到公安机关的拘捕,一押就是数月,罪名是谩骂殴打人民教师。
    在隆隆作响的船舱里,我们与现在第四 律师事务所的女 律师吴萍会合。我和她多次合作办案,在当时小有名气,被称为华政的“两只瓶(萍)”。船舱外一片漆黑,天上繁星点点。等待天明时,我们推醒睡梦中的吴萍,一起欣赏日出的瑰丽,为我俩旅行结婚留影。
    一辆破旧的公交车把我们送到小县城。我叮嘱先生帮我们做委托人的思想工作,自己和吴萍去会见被告人、查阅卷宗,和承办法官交换意见。第二天开庭,真可谓万人空巷,百姓全涌到县剧场来了。我和吴萍在辩护席上的出色表现,被当地人赞叹:终于亲眼目睹了上海 律师的风采。其直接效果是更多的目击者愿意作证,这对次日再次开庭提供了有利条件。次日,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被告人有罪,判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当庭释放。剧场里突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剧场外竟放起了鞭炮,纯朴的人们认为放人就是胜利。在人们准备拥簇我们离去,审判长却匆匆走到我们跟前握手道别,意味深长地说:“对你们来说这是不满意的,但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判决。你们应能够理解。”
    虽然最后,我们终于坐在了西湖岸畔的长椅上。但我们已无法欣赏美景,因为时间已是凌晨。初春三月,西湖寒气袭人,我们偎依在一起,默默祈祷阳光快快普照大地,便可以拍照留念。二十三年后的今天,回忆生命中曾为钟爱的事业付出的那份执着和激情,我们依然为之幸福和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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