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撷律师心声,表达律师诉求。11月21日,2010《上海律师》改版会举行,会议总结了《上海律师》杂志2010年的办刊经验,对杂志2011年的办刊思路、思想内容、办刊形式、运作模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探讨。会议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宣传委主任陈乃蔚主持,监事长朱洪超、《上海律师》总策划冯慧、宣传委副主任王联华、陈刚,宣传委委员杨培君、张方、蒋信伟、岳雪飞、葛珊南、贾明军、吴冬,特邀编辑陈红粱、胡峥、侯劲松、丁东亚,律师富敏荣,《新闻晚报》记者王凤梅,宣传部主任潘毓霞出席会议。
陈乃蔚对一年来编辑部、宣传委相关人士对《上海律师》杂志编辑出版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对来年杂志在形式及内容上的突破创新提出了具体意见。冯慧总结了《上海律师》杂志的办刊经验,对杂志未来的定位、文化类栏目的深化、业务类文章的精细化提出了建议。朱洪超对杂志的进步表示了肯定,提出了分析杂志目标读者群以确定杂志定位、拓展业外受众以扩大杂志影响力,通过副刊形式以挖掘杂志文化特色等三点具体建议。
与会人士的主要意见和建议还有:1、开办“律师博客”栏目,反映律师执业心声;2、开办“啄木鸟”栏目,反映检察官、法官眼中对律师的印象、看法,以及对手律师之间互相的印象、看法,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3、开设“警示录”,对业内的不良现象予以警示;4、加强国外经典案例的介绍;5、开设“经典代理词、辩护词”栏目,向青年律师介绍具体的实战技巧;6、开设“时评”栏目,反映律师对社会热点的理性思考;7、扩大特邀撰稿人队伍,挖掘律师队伍中的写作能手;8、进一步改良杂志的版式设计、封面照片设计,提高照片质量等。
2010年9月,《上海律师》杂志获首届律协会刊评选活动银奖。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