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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耀进街道普法 为老年维权支招.. 1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05
我所万文志律师又获殊荣.. 6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06
海耀携纳米基地共办法制讲座.. 7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07
我所获企业文化建设优胜单位殊荣.. 10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08
踏着春天的脚步,海耀发展迈上新征程.. 11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09
德商来我所进行法律咨询.. 13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10
财税法专题培训 专业与综合并进.. 15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11
台湾见闻分享与案例讨论.. 16 http://www.lawyers.org.cn/admin/workbench.jsp#_Toc292266012
2011年3月28日上午,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http://www.haiyaolaw.com/show.aspx?id=1&cid=9走进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街道,在街道多功能报告厅开展了一场关于老年人维权的专题法制讲座。此次讲座由仙霞街道司法所彭所长主持、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文志 http://www.haiyaolaw.com/haiyaoblog/u/hywwz/index.html律师主讲,仙霞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成员参加。
首先,万律师通过剖析两个经典案例,强调老年人权益受侵犯现象的严重性,并从四个方面进一步阐述:一是“赖账现象”严重侵害老年人的财产权;二是常被遗忘的“精神赡养权”推进“常回家看看”入草案;三是还我悼念权,同居权、探视权;四是老年人的看病权、治疗权如何保护。万律师结合海耀的成功案例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分析了当前社会老年人权益保障存在的诸多障碍,使与会者切身体会到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紧接着,万律师就以上问题同与会者分享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新修正案涉及的四大亮点:1、“常回家看看”写入草案;2、老年人有拒绝啃老、傍老的权利;3、“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4、高龄津贴有望全国统一。万律师的悉心讲解使与会者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最新立法动态有了全面的把握。
随后,万律师依据立法修订的亮点,就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提出建议。一方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老年人权益,因此老年人有权为子女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另一方面,老年人在处理家庭问题时,应当“授人以渔”,而非“授人以鱼”;应当注重赠与、遗赠的时机选择等细节。如家庭矛盾最终无法协商解决时,老年人也可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讲座最后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仙霞街道领导高度赞扬万律师的精彩讲座,并感谢海耀为街道提供的优质法律专题讲座。万律师表达了海耀的谢意,并表示:参与基层普法是海耀的重要工作组成部分,海耀希望通过与基层群众面对面的交流,在辅助街道做好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参与国家的法制建设并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2011年3月底,中共长宁区委宣传部、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宁区公务员局、长宁区司法局联合作出“关于表彰2006-2010年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http://www.haiyaolaw.com/show.aspx?id=1&cid=9主任万文志 http://www.haiyaolaw.com/haiyaoblog/u/hywwz/index.html律师被评为“2006—2010年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2006年,长宁区正式启动“五五”普法工作。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本区涌现了一批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做出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为了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为新一轮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区委宣传部、区法宣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和区司法局决定对30个先进集体和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文志律师等8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鼓励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新的成绩。
作为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万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任民盟上海市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学生职业生涯导师,2008年入选为“长三角优秀企业法律顾问”,2010年被评为“2009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011年被评为“2006—2010年长宁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万文志律师及其率领下的海耀律师团队以其优质、高效、特色的法律服务,精益求精的办案风格及当事人满意的办案结果,应得众多良好口碑。相信在万文志律师的领导下,海耀将开辟2011新征程!
2011年4月13日下午,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http://www.haiyaolaw.com/show.aspx?id=1&cid=9联合上海科汇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纳米技术孵化基地在基地九楼第一会议室举办了一场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制讲座。此次讲座的主题为“《劳动合同法》最新焦点解析与企业用工方略提示”,由科汇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助理刘照华博士主持,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主任万文志 http://www.haiyaolaw.com/haiyaoblog/u/hywwz/index.html律师担任主讲,海耀法律顾问单位、战略合作伙伴及基地企业嘉宾参加了此次活动。在现场热烈的掌声中主讲人万文志律师登上了讲台,开始了精彩的讲解。《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动争议案件一度出现“井喷”状态,针对企业面临的一系列困惑和矛盾,万律师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上海高院的相关规定,针对劳动关系管理的热点、焦点问题,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经典案例,提示企业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制定规章制度,如何控制用工风险等等,为企业分享了实战操作经验。万律师的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引人入胜,赢得现场阵阵掌声。
为发掘企业文化建设经验,弘扬优秀企业文化精神,2011年4月1日,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隆重举办企业文化成果发布会,表彰先进,交流经验。200多位企业家和代表参加会议,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 http://www.haiyaolaw.com/show.aspx?id=1&cid=9等80家单位荣获2010年度企业文化建设优胜单位称号。
上海企联和市文明办认为,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具有创新意义和示范意义,应该把推动和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参与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当作服务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企业文化建设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越来越受到重视。企业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企业文化建设融合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文化资本,其在企业单位的战略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许多企业单位在探索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和行之有效的企业文化发展之路。
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系于2003年经上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数年发展,已成为一家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律师事务所。在不断发展成长的过程中,海耀始终坚持把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增强竞争力的基础性工程,坚持传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坚持领导主导与员工主体、长期积淀与快速推进的有机统一;在这种先进治所理念的指引和熏陶下,海耀人必将不断进取、追求卓越、更强更高!全力打造名耀四海的法律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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