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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社会形象

    日期:2011-05-27     作者:长宁区司法局律公科    阅读:5,370次
 

——长宁区司法局对开展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工作进行再动员

 

今年司法行政系统被列入市、区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单位和行业,为确保重点评议工作达到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效能提高、社会满意率提升的目标,长宁区司法局局党委书记王军在司法行政系统大会上进行了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干部、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属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动员会。

王军书记就下阶段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提高对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是认识到位,充分认识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架在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座“连心桥”。动员群众参与评议、加强监督,有助于推动政府部门更好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有助于提升律师、公证从业人员素质和行业社会形象。其次是责任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风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应亲自抓推进、抓落实。要增强“人人都是政风行风建设主体”的意识,人人参与、上下联动,精诚团结、携手共赢,树立司法行政系统良好政风行风。二要将政风行风重点评议作为司法行政系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难得机遇,做好“三个结合”。一是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学习,抓好反腐倡廉教育,抓好警示教育。二是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倡导党员带头,推进“岗位行动”、“家园行动”、“关爱行动”、“志愿行动”,要以党建促所建,党风带行风,抓队伍、抓业务、抓作风,体现政风行风建设的改进成效。三是紧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各窗口单位要从细节着手,注重人性化、规范化标准,加强软硬件环境建设。三要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重点评议整改力度。针对以往政风行风评议中的问题和不足,每个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提高措施,建立首问接待、明码标价、告知承诺、服务亮牌等基本制度、基本礼仪、基本规范。我们将围绕评议要求对窗口环境、制度落实、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有关纪律、行为等加强明察暗访和督导。

今年将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抓住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有利契机,积极迎接政风行风重点评议,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和法律服务者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的理念,在本职岗位做出积极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长宁区司法局律公科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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