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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高效的专业律师服务,是推动法治化建设的不竭动力

    日期:2011-06-22     作者:卢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阅读:7,365次
 

近年来,卢湾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力量,一直活跃在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舞台上,为卢湾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的力量,也推动了律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助推器”

回顾卢湾区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卢湾律师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1999年,在卢湾区政府的邀请下,卢湾律师在全市率先组建了区法律顾问团。律师充分发挥在企业清算改制、建筑房地产、行政诉讼代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通过参加区委、区政府各种专题会议、区政府全会以及区长咨询会等活动,为领导积极建言献策,促进政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如律师参加了“化解动拆迁矛盾专题法律咨询会”、“如何预防袭警事件专题研讨会”等专题研讨会,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并多次被采纳。此外,每周四,都有一名资深律师出现在卢湾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的现场,陪同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切实维护好政府和来访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年来, 18位律师共陪同区领导接待来访群众376批,1010人次,其中集访42批,446人次。

——2006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走入卢湾区政府常务会议,为领导干部开设法制讲座。几年来,朱树英、黄仲兰、邹荣等律师都曾出现在卢湾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的讲坛上,他们围绕依法行政、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的法律问题、政府招商引资中的法律问题分析等一系列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解,有效提高了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2007年,为进一步深化卢湾区法律顾问团职能,在卢湾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卢湾律师“化整为零”,深入区政府组成部门和各街道担任部门和街道的法律顾问,将“依法行政”的理念从区层面延伸至各个部门、街道层面。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决策、审核文件、专项建议等方式,帮助政府部门防范法律风险,依法进行决策。企业改制、淮海路商业结构调整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律师要求政府对决定进行法律论证,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在世博会展馆建设、动迁补偿、土地收购补偿等重大工程项目中,律师介入进行法律评估,为重大工程提供法律保障;在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律师严格审查,规范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在政府日常管理工作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为行政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意见。仅2008年到2010年两年间,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咨询635件,审查合同、书函、规章制度等95件,草拟法律事务文书41件,提出法律意见书19件,对重大项目等处理进行法律评估7件,开展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22次、听众达900余人次,代理诉讼和仲裁120件,处理其他法律事务56件。现如今,卢湾区大多数政府部门都具备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理念,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中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聘请率达100%。因为他们深信,律师能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律师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法律智囊团”。

——2010年,“11.15”火灾发生后,在卢湾区司法局的牵头下,卢湾区律师组建了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律师专家库。今后,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律师就可会同其他专业人员共同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从法律层面剖析其发生原因和发展趋向,协助制定、改进善后方案,妥善解决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纠纷。

——2011年,在新形势要求下,卢湾律师将政府法律服务延伸至更广泛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

举措一,为区政府实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为加强区政府实事项目管理,规范实事项目实施流程,明确各方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卢湾区聘请律师参与,提前介入为政府实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在得知这一消息后,卢湾许多律师主动请缨,这其中包括曾获“东方大律师”的江宪律师,也有刚获“上海市优秀女律师”的金缨律师,最终,一批在行政法、民商事法、经济法、房地产法等领域经验丰富、具有专长且了解社情民意的优秀律师组成了专家团队,为区政府实事项目中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律师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介入,全程参与政府实事项目的推进。排摸立项阶段,律师对项目的合法性以及潜在风险等进行初步评估。在组织实施阶段,律师就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现实风险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就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等问题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在后续管理阶段,律师见证各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明确各方在日常使用、维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项目完成后的长效管理。

举措二,全面介入信访结案终结工作。根据新形势维稳、信访工作的要求,卢湾律师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大参与信访矛盾化解、终结的工作力度,扩大参与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范围,协助推动信访事项的终结。28名优秀骨干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全面介入区领导联系重点信访人工作。其中20名律师作为矛盾化解工作小组成员之一,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好法律帮手;3名律师对信访案件开展核查工作,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力量的方法,对列入核查终结目标的矛盾,逐件进行信访人谈话、材料审核,并提出律师核查法律意见书,推动矛盾的化解和终结;5名律师作为社会公信人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起参与信访终结听证,增强信访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提高核查终结的公正性。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参与律师凭借自身过硬的业务素质和准确的个案研判,切实为领导出谋划策,做好法律帮手,有力推动了信访积案的有效化解。

举措三,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在区重大突发事件中,律师及时介入实施法律评估,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如,卢湾区工人文化宫邮币卡市场在新大楼改建过程中,由于摊位供需不足,500多户经营户与文化宫就摊位租赁安置问题发生纠纷,成为全区重点矛盾隐患。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作为该项目的法律顾问,积极介入参与双方调解工作。律师充分听取了经营户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执行方案。经努力,有274户经营户进入新大楼摊位,安置率达100%138户经营户进入新大楼包房,安置率达到60%,其余经营户待老大楼改建后再进行安置。这起经营户与卢宫邮市历时几年严重的矛盾纠纷,通过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

 

发挥第三方作用,成为和谐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

近几年,卢湾区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律师与居委会的双结对机制,卢湾律师的社区法律服务覆盖到了全区。经统计,70%的卢湾律师参与过社区公益法律服务。而在社区,卢湾律师有三个不同的身份。

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老娘舅”2010年,卢湾区某街道发生了一起及高龄老人的家庭房产纠纷,老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原本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纷争。社区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纠纷进行调解,律师在依法调解的同时,做了大量理顺情绪、平衡心理的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律师介入后的10天后,老人的家庭矛盾调解成功,老人专程送来锦旗,称赞律师“热心为民,排忧解难”。类似律师参与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租赁纠纷并成功化解的例子举不胜数,卢湾律师在深入社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律师独立于政府的“第三方力量”作用,主动探索和实践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参与调解使大量社区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将大量矛盾得以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而律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大大降低了居民的维护成本,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肯定和欢迎。2007年至今,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调解近百次。

同时,卢湾律师还积极参与到大调解格局的构建中,不断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模式。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被聘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法律顾问,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纠纷领域如医患、物业、劳动、交通事故等纠纷的化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相应业务特长的律师还直接参与街道调解工作室、专业调委会以及各类群众团体、社会组织、行业性协会、区域性调委会的工作,以第三方介入的形式,协调处理各类民间纠纷,倡导依法维权的理念,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区稳定。

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员”。社区律师借助担任街道、居委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优势,积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今年在辞旧迎新之际,农民工陈某为社区法律援助律师送来了写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感谢律师不辞辛苦,在较短的时间内帮助其拿到工伤赔偿款,让他们全家能过一个安稳的春节。原来,去年年底,来沪打工的陈某在卢湾区某工地施工时不慎从高处跌落,致左外踝骨骨折。陈某及其家属就工伤赔偿事宜与工程公司协商多次,但工程公司负责人百般推诿,陈某无钱继续医治,急需法律援助。社区律师得知这一情况后,及时帮助陈某申请法律援助,并代理这一法律援助案例。为了让受援人能回乡安心过春节,援助律师急人所急,在2011年元旦放假期间也继续与所在公司进行谈判。功夫不负有心人,这起工伤赔偿纠纷终于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得到妥善解决。

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工作,社区律师在法律援助部门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开展多种社区便民服务活动,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提高居民法制意识,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在在“三八”妇女节期间,社区律师为困难单亲母亲家庭举办一次法律咨询会,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为这些家庭提供法律帮助。近年来,由律师代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比率呈显著上升趋势,由律师担任法律援助的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在社区居民中得到了良好的反响。2007年至今,代理社区居民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值得一得的是,最近,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的年轻律师又主动报名加入社区律师后备库,确保社区律师的全覆盖。

乐此不疲的法制宣传志愿者。2004年,卢湾律师特别是年青律师走进社区后,他们就始终肩负着一项使命——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养。律师在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箱”或“律师信箱”,并定期开启,方便社区居民及时与律师联系,求得法律服务或帮助;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单(卡)并在上面作出承诺,社区居民凭联系卡可随时到指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和得到减免费的法律服务;紧扣社区居民的需求,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形式,把抽象枯燥的法律规定变为具体生动的实例,如举办婚姻法、动迁法规等专题讲座;将常见法律纠纷案例编写成法制小品,让居民有直观的感受;帮助社区居民建立“法律兴趣小组”,培养居民法制宣传骨干……2009年迎世博期间,卢湾社区律师学为社区居民举办“迎世博百场社区法制讲座”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素养。从2007年至今,律师走访联系结对社区4600余次,解答社区居民和居委干部各类法律咨询3000余次,举办法律讲座超过400场(次),举行法律研讨会、等其他类活动100余次。

 

发挥专业特长,成为推进依法治校的“护航员”

2004年卢湾区在全市率先开展律师进学校工作,为全区50余家公办学校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效促进了教育机构依法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维护了师生合法权益,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三年来,律师我区教育机构提供法律咨询635次,草拟、审核、修改学校规章制度、合同等各类法律文书412件,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57场,组织、协助学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件,承办诉讼等特定法律事务12件,教育机构的满意率从2008年的96%上升到2010年的100%。可以说,律师进学校,让学校发生了些变化:

——管理者法治意识提高了。卢湾律师有的放矢地在学校管理者中开展法制教育,通过为校长开展法制系列培训,用身边的案例以案释法等手段,使学校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几年的实践,现在卢湾的校长们在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时,都能主动地听取学校法律顾问的意见,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现在,卢湾学校管理者的管理意识从“事事找上级”悄然转变为“遇事找律师”,管理从单纯的依行政治校的传统管理模式,逐步转变到依靠法律手段保障行政手段的依法治校的管理模式。

——学校学生权益有保障了。律师担任教育机构法律顾问后,不仅成为学校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的得力助手,也使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律师一方面通过审核教育机构对外合同、书函,代拟法律事务文书,提供法律建议等,帮助教育机构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另外,律师还主动参与涉法事务处理,保障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某体育公司在教育机构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作为教学点,并在网站上刊登教学信息和中心照片,律师及时介入该侵权事件处理,促使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网站相关内容,并致电道歉。在服务学校的同时,律师也关注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卢湾区某小学一学生,因报不上户口面临失去监护人和读书权益的困境,母亲欲把孩子推给学校,自己撒手不管,律师得知此事后,多次找到其母亲进行劝说教育,并与学校、户籍机关协商,解决了学生就学、户口问题,使母亲最终放弃了抛弃女儿的想法。

——校园伤害事故减少了。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是困扰学校的难题。而卢湾律师,给这个老大难病症注入了一剂良药。律师一方面通过介入调解、代理诉讼等方式帮助学校妥善处理了各类校园伤害事故,另一方面律师更注重引导教育机构探索建立事前防范机制,如律师在学校、教师、家长中大力开展强化事故防范教育,做好校园日常安全防范工作,将伤害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限度:举办各类法制讲座,组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到法院旁听校园伤害事故的庭审,开展事故防范教育;对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保养、维护以及正确操作、规范使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提出建议,加强校方对防范工作的重视,消除安全隐患;在新学期为低、幼学生的家长会上,为家长讲解校园安全防范、事故处置等法律知识,明确校方、家长各自应尽的责任等。

——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活力了。卢湾律师根据学校不同年龄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理解能力,改变以往学校单向、空洞、抽象的法制教育灌输模式,积极探索课内课外、校内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制教育内容的多样性、互动性、趣味性。在幼教系统,律师更多的是要考虑如何用通俗的形式让孩子们知晓法律。与学校拓展了传统法制讲座的课堂式模式,共同设计小小公民学法律的课程,,通过儿歌、故事、情景剧等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帮助幼儿在行为习惯的养成期建立起公民意识、交通规则、防火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迈出了“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的第一步。在小学,针对小朋友的年龄特点,律师组织开展“小学生法治征文活动”、“超级辩辩辩——小学生辩论赛”,筹建“红领巾法律俱乐部”等活动,为小学生系统学习法律搭建了平台,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实践活动提供了场所,让小学生在学中问,问中学,使其对法律的作用、公民的概念等一些浅显的法律观念有所认识,帮助他们树立初步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小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法制观念得到同步提高。在初中、高中,律师根据青少年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开设易于学生接受的专题法制讲座,将法制课带进中学课堂,帮助学生成立“法学社”、开展法律沙龙活动,同时还积极帮助学生开展法制文艺汇演,设计模拟法庭、主题班会,制作法制动漫等,尤其是协助学校精心组织好我区多年来的传统宪法主题宣传活动—18岁成人仪式,使初、高中学生对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等公民意识有了更深的理解,形成理性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律师深入校园,走近学生,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治意识潜移默化地播撒到在校学生的心灵深处,营造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好氛围,大力培养和启迪青少年法律意识尤其是公民意识的形成,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20086月,市推进教育现代化督导调研组对卢湾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工作进行督导调研时,对“律师进学校”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

政府的法治意识、律师的公益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是卢湾区律师得以全面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服务优势,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谐稳定方面作出杰出贡献的前提。而区司法局在日常管理、引导中,注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发展与调动社会志愿活力的结合、注重实现律师职业目标与履行社会责任的结合、注重法律服务与社会工作的有机结合,制定适当的工作制度、坚持长期不懈地推动并不断完善,是保证律师服务社会工作得以长效开展、并确保质量、建立品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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