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地翻过2011年,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依旧未有穷期。
当社会持续关注反腐宏观政策的出台和重大案件的办理时,我们不能忽略了那些战斗在最基层的检察官们,正是他们日以继夜的忘我工作,坚守住了国家和社会的法制底线。他们的经历和思考,为深化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岁末之时,我们不妨听听基层检察官在2011年反腐败工作中最深切的感受。以下是江苏省徐州市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温晓辉的讲述。
□ 讲述
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把丰县园林局原局长张凯(化名)带到讯问室后的情景――他自认为做得滴水不漏,还趾高气扬地怒喊:“你们干什么,凭什么把我抓到这里来。”
2011年上半年,我们陆续接到一些开发商的举报,反映张凯的一些问题。经过调查核实,我们掌握了部分证据,这才把张凯“带”了过来。
在审讯张凯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与其进行了几番较量。比如,面对收受一家房地产开发商巨额贿赂的指控,张凯是这样辩解的:“‘在水一方’小区开发商是我联系过来的,这个小区是我们局的招商引资项目。”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张凯说:“在开发过程中,开发该小区的李总提出资金紧张,想筹点资金,正好我以前下海经商挣了一些钱,就把自己的100万元借给他,到期后他给了我100万元利息,这样做应该不违反法律吧。”
我们当时就问:“李总为什么偏偏向你借钱呢,为什么只给你个人这么高额的利息,你想过原因没有?”
张凯在不断追问下难以自圆其说,最终道出实情。
原来,“在水一方”小区开发商李总是张凯从外地联系到丰县投资的,张凯先前曾默许了李总许多优惠投资条件,可是工程一上马,却屡屡遇到各种阻碍,李总这才发现“优惠”条件不是想象中那样能顺利兑现的。工程上马了,如果撤资的话,损失不可估量。为了能顺利完成工程,开发商不得不向眼前的这位局长施以恩惠。为掩人耳目,双方假借借款还利息的名义,完成了巨额行贿受贿的行为。
在审理涉嫌职务犯罪的干部时,有一个明显特点,只要他们的心理防线被突破,就会如实供认很多东西。办理张凯案的一大难点就在于取证,很多人都不愿意作证。因此,此案最终还是靠检察机关从思想上做通张凯本人的工作,才掌握了大量犯罪细节。
在后来的审讯过程中,办案人员在语言上采取了一些策略。有时候一天审讯结束时,我们会说,“事已至此,张凯你也别多想了,早点休息,明天继续好好配合”。到后来,张凯完全没有了抵触情绪,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他对我们说,“当初真是鬼迷心窍了,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人活着吃喝无忧,平平淡淡有个幸福家庭不好吗?我对不起党的培养,对不起家庭”。说完就抱头痛哭。
正是有了张凯的积极配合,此案在今年下半年就审结并宣判。
据查,张凯在担任丰县园林旅游局局长、丰县凤鸣公园改造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丰县复新河综合整治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单位人事安排以及实施丰县凤鸣公园改造、建设安置丰县凤鸣公园拆迁户小区工程、负责丰县园林旅游局招商引资工程“在水一方”小区项目的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财物278.75万元。
张凯被判了14年。在法庭上,一直眉头紧锁的他在听到判决的一瞬间,脸上竟然露出了笑容,他说了一句话,“终于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回顾整个案件,此案比较有代表性的地方,就在于张凯身上具有走上犯罪道路的基层领导干部的共性。
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干部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别人一送礼,不收又不好意思”。说白了,还是他们的贪心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还有一点,一些干部喜欢玩弄手中的权力,你不给他送钱,他就不给你办事,一直给你拖着。另外,一些走上犯罪道路的干部,他们贪污的数额都比较大,对小额贿赂不太感兴趣。张凯就是这样的人,你不给他送东西,他就不给你办事,送少了他还不屑于要。
此外,张凯案还反映出基层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偏低的问题。在基层一些权力较为集中的部门,如国土、财政、税务部门的干部,因为文化层次较低,对一些问题认识不到位。一些干部被检察机关带走后,听说自己涉嫌贪污受贿,又哭又闹,认为自己没错。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很多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张凯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这么想的。总体而言,一些基层干部文化素养、法律素养较低,甚至认为,你送我钱,我给你办事,这是约定俗成的“公开秘密”,不算犯罪。
透过张凯职务犯罪案件,还可以看出目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基层很多单位“一把手”的权力过大。“一把手”权力太大,“二把手”、“三把手”要么对一些事情想管也管不了,要么到最后变成合伙贪污。
检察机关事后还查明,张凯曾经利用其担任丰县园林旅游局局长职务之便,伙同该局副局长(另案处理)采取虚报苗木款等手段,虚支23000元公款购买了两台“戴尔”牌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被张凯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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