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刑诉法实施一周年之际,3月23日上午,首届东方大律师、享誉业内的刑辩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翟建律师登台律师学院主办的律师双休日讲座,以“审判前的律师辩护”为题,给参加讲座的近千名本市刑辩律师分享了自己学习、实践新刑诉法的心得体会。
翟建律师认为:新刑诉法规范了律师的刑事辩护,也给律师刑辩工作提供较之以前宽广的空间,充实律师刑辩的内容,其中“审判前的辩护”,可以说是新刑诉法赋予我们刑辩律师一项新业务。讲座中翟建律师详解审判前律师辩护的十二项具体工作,包括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向侦查机关了解罪名及其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提出“不批捕”建议;对要求侦查机关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启动“逮捕必要性”审查;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及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三类证据”,并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提出“终止诉讼程序”建议;提出解除“强制措施”建议;提出对涉及财产措施的申诉与控告;提出“不起诉”建议;做好有关诉前调解工作;提出召开“庭前会议”申请等。
翟建律师的讲课紧扣法律,以案析理,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深受听课者的欢迎。会场的过道和楼梯上也坐满了律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