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辞职,寻找理想的出路
在行李包里塞满原版英文教材,在心里揣上梦想,他飞回了重庆。
1982年,韩德云毕业后留在西南政法学院执教,12年后,果决地丢掉牢靠的铁饭碗,转向律师业,缘于一次出国学习。
那是韩德云教师生涯的第6年,美中法学交流委员会把到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法学院研习法律的机会给了他,踌躇满志的韩德云,却在初次上课时遭遇当头一棒:业已形成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与“美国方式”格格不入。
国内法学教学,强调基本理论,在美国,这些却很难派上用场,因为那里看重如何应用法律,这些反差冲撞着韩德云的知识体系和认识观念。“相比之下,中国的法学教育方式,对于将来从事法律实务意义不大。”韩德云说,三年期满时,他在行李包里塞满原版英文教材,在心里揣上梦想,飞回了重庆。
韩德云打算“借鉴”,他将那些漂洋过海的英文教材翻译成中文,开展职业律师培训,“其实就是当下在北大、清华开设的法律诊所。”法律诊所现如今已是相当受欢迎的教学方式,但在十多年前,它还没有“市场”,没有高校给予这种反传统的教学模式以宽阔的发展空间,包括韩德云所服务的西南政法学院。
依然按部就班地完成固定的教学任务,略显轻松但并不甘心的韩德云,在北京和上海开辟“改革”战场。他找到当年资助他到美国学习的美中法学交流委员会,成为它正在开办的赴美人员法律培训班的教授助理,可惜,参加的学生并不多,韩德云依然没有找到实现理想的通道。
此路不通,继续留在学校教书吗?可惜心已走远,回不去了,但问题是,将去哪里。
就在韩德云思索出路的1994年,我国律师体制改革获得突破:国家允许个人合伙开办事务所。
这一年10月,韩德云辞职“下海”:“我是学校里第一个‘下海’的教师。在我之后,陆续有教师辞职。”
辞职揭开了韩德云的人生新篇章,在这之前,他所经历的否定和挫折,与他对社会认知不足不无关系;当然,那些苦闷的日子也成就了他深刻的思考和反思:对社会现实的判断要准,心态不能过急。此后,青涩的“失误”已然丝毫不见踪影。
亮点:受托立法,开全国之先
一种新的地方立法模式开始尝试,在这个模式中,最大亮点之一莫过于起草者——韩德云所带领的律师团队。
并非因为他曾是大学里年轻有为的副教授,头顶留洋学者的光环,经常成为司法机关的座上宾,他创办的索通律师事务所就能一如所愿“求索”而至“通达”。那个年代,处于起步期的律师所经历的种种挫折,索通也没能幸免:也曾“唯恐天下不乱”,什么案子都接,以维持生存,也曾遭遇一半律师集体出走,事务所一分为二,元气大伤。
让索通的业务走上轨道,对于韩德云来说,并不是困难的事,几年时间,索通就赢来了发展的春天,此时,他便把目光投向了律师角色的另一面,对于政治和社会的关注,让他在律师队伍中格外特别。
“因为有留学美国的经历,从做律师的第一天起,我就认为,律师不仅是赚钱的机器,还要关注民生,参与政治,融入社会,这比创造的任何经济价值都更具价值。”韩德云说。
重庆成为直辖市之后,韩德云以知名学者、律师的身份,成为市人大立法顾问,参与法规清理等工作。“那时,我已经有心想做地方立法方面的工作,何况人大也在开门立法上迈出步子。”韩德云说当时开门立法走到了委托专家教授立法的阶段,他心想:委托给律师有什么不可以的?不是更好吗!这一次,他没有贸然行动,而是耐心地等待机会。
2000年,代理过不少物业纠纷案件的韩德云,发现了很多带有共性的问题,感觉到物业纠纷无法可依,为物业管理立法势在必行。“物业管理是老百姓很关注的问题,正好人大也在探索开门立法的新形式,于是我们一拍即合。”这样,一种新的地方立法模式开始尝试,在这个模式中,最大亮点之一莫过于起草者——韩德云所带领的律师团队。
2001年3至12月,韩德云带领索通律师事务所完成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工作,条例高票获得市人大通过,律师受托立法这一做法被视为我国地方立法改革的一座里程碑:不仅是立法模式的制度创新,同时也是律师广泛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具体体现,为律师参与政治,推动地方民主立法进程走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对于这些评价,韩德云说:“受托起草法规是律师扮演政治角色的一种方式,可以想见,律师将会通过各种途径发挥更大的作用。”
这一事件所产生的新闻和宣传效应,几乎让所有人始料未及,“全国人民都知道了索通”,韩德云多次这样说;此后,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韩德云成功当选,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律师不足10位,韩德云走到了国内律师参与政治的最前沿。
敏锐:台湾问题,建议从法律上给个说法
对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很多代表提出过有益的看法,韩德云就是其中之一。
韩德云终于有机会接触到中国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的更多侧面。“站在更高的高度,思考社会生活中的主要矛盾,探寻法律层面解决矛盾的途径。”韩德云手下有一套律师班子,因为经历过立法训练,非常得心应手。“他们帮我收集、整理资料,在他们的协助下,三年来,50多件制定、修改法律的议案提交给了全国人大。”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韩德云说,在王兆国副委员长所作《草案》说明中,有这样一句话: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和建议。
韩德云代表就是其中之一。2002年,韩德云注意到台湾问题,“在对台问题上,我们存在着政策化倾向,除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以外,在对台湾问题所处立场的问题上,立法机关没有以法律的形式给出一个说法。”在2004年的全国人代会上,韩德云提出全国人大应当对台湾问题作出“决定”。“和许多代表沟通之后,我的看法得到响应。”他说。
关注国家大事,更要关注律师界的呼声,韩德云说,这是因为全国有12万执业律师,其中的全国人大代表不足10位;律师业的发展,也正在重重困扰之中,《律师法》已经和实际脱节,对其进行全面修改在律师界已经达成共识。“其中呼声最高的是明确法律服务的专有特性,给律师群体以生存空间。”韩德云说。
律师还要生存空间?在一般人看来,律师都是有钱人,是强势群体。“这是不全面的认识”,韩德云告诉记者,经济状况好的律师并不多,仅仅集中在发达地区的一些合伙人、资深律师当中;现在法学院校毕业生进律师所,很多只是不得已的选择;律师社会地位低,政治角色近乎为零,执业风险大,经济上见效慢,从全国来看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这是为什么?“很多种法律服务,并不需要提供者一定是律师。”韩德云说:“只有提供法律服务成为律师所专有的业务,这个群体才有生存空间,才能发展。”
韩德云连续两年提出修改《律师法》,呼吁从制度上落实律师业发展的关键点,他说:“这是诉讼法、律师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学者、律师、代表,韩德云人生的飞跃,得益于他恰逢其时地抓住机会;经济、政治、社会,韩德云的三重追求,让他与众不同,比起赚钱,参与政治、关注民生和融入社会,他更加看重。他,让我看到了一个律师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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