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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召开律师工作年会并举行业务主题对话和研讨

    日期:2008-04-08     作者:律工科    阅读:2,327次
    
   3月29日至30日,长宁区召开律师工作年会。会议由区律师代表团主持。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长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文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德喜,区政协副主席张连城和区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百余名律师代表出席了会议。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洪超、市政治文明办处长黄立群、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俊民应邀到会并与律师进行了“新《律师法》施行与律师业发展”的主题对话。
   会议总结回顾了2007年我区律师工作,并对今年我区律师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关于进一步发展律师业的重要批示精神,表彰了执业20年以上的老律师,组织开展了第二届主题对话会,同时结合学习新《律师法》分别就“律师业发展的瓶颈与对策”、“律师事务所管理”、“青年律师职业生涯规划”三个专题进行了分组研讨。
   2007年,长宁区按照区委区府“现代服务业集聚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大力扶持和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发展,着力为建设和谐城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65家,执业律师798名,从业人员1300余人;全区律师事务所共受理案件和法律事务13255件,呈“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为我区专业服务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市律师协会朱洪超副会长对长宁律师寄语希望,希望长宁律师业春华秋实。长宁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文贤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法律服务业对长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要求全区律师以规范拓展并举为方针,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信访接待工作,为和谐城区建设做出新贡献。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在讲话中对我区律师工作给予了积极肯定,他要求律师界在贯彻落实《律师法》中要树理念、维权益、讲责任,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做出进一步努力。
   会上,刘正东律师代表市七届律协长宁代表团作了工作总结,陈刚律师代表市八届律协长宁代表团通报了2008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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