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选调法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重要讲话。曹颖逊 摄(资料图片)
《法官遴选办法(试行)》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7/31/content_6454456.htm出台在即,实务中的法官遴选制度也日臻完善,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进入司法系统工作。
从汪利民律师、王松敏律师分别担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开始,到如今王时银、朱云飞两名律师担任中院副院长,律师业开始步入一个角色转换的时代。
从一名律师到法院副院长,完成这一角色转换,35岁的王时银仅仅用了两个月时间。
两个月前,他还是一名县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两个月后,他成了安徽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7年6月29日,亳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正式通过,并任命王时银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同王时银一样,两个多月时间完成从律师转换到地市级中院副院长的,还有现任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朱云飞,之前他是安徽金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到任之后的首要工作是多学习,尽快完成角色转换,全心融入新岗位,干好工作。”两个多月的时间,层层严格的考核,对王时银而言,恍如梦境。
“当时也没有想太多,只是这次公开招考机会难得,便报名参加。”王时银平淡地描述得知2007年安徽省公开招考党政领导干部消息时的心态,“招考非常严格,每过一关都担心自己被淘汰下来。”结果,被淘汰的是别人,王时银则成了亳州中院的副院长。
随着法官遴选制度的日益完善,律师进入到司法界高层的步伐日趋加快。2007年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成员参会,更证明了律师业在全国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据悉,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的《法官遴选办法(试行)》有望在年内出台。
“这次亲自参与,深刻体会到了国家对律师的认可。”同样参加2007年安徽省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招考的律师段瑞强说。
两律师跃居“党外副院长”
庄严的国徽下,法律的天平不偏不倚,彰显着司法公正。
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大门,王时银深吸一口气,平稳了略显激动的心情,步入静悄悄的办公大楼。
6月29日,当亳州人大常委会正式任命发布后,王时银真正完成了由一名律师到一名副院长的跨越。
两个月的时间,先是报名、资格审查,再是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最后才由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但任命决定没有下达前,王时银的感觉如同其他入围人员一样,忐忑不安。
“虽然提供的职位不算少,但参加考试的人员也特别多。”王时银告诉记者,当时是集中到合肥进行考试,参加的人有数百人。
在4月29日举行的首轮笔试中,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职位通过人员共有5人。
在公开选拔笔试入围名单中,涉及法院、检察院的共有6个职位,每个职位的入围人员数目都是5名。
曾参与此次公开选拔的律师余飞(化名)告诉记者,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的入围名单都是律师,而亳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的入围名单至少有3名律师,包括王时银在内。
“这些人都从事法律工作很多年,工作经验非常丰富。”作为笔试入围成员之一,余飞自认笔试成绩非常优秀,但却没能通过后面的几轮考核。
“5人笔试入围,但还要经过面试,淘汰掉两人,最后再经过组织考察,选定一人。程序非常严格。”王时银描述当时考选过程的紧张,“一关一关过得非常难。每关一过,就在家里等。只有等到下一轮考核的时间、地点,才会松一口气。”
王时银等待的时间并不久,5月20日面试结束后,组织考察以及人大常委会审议都非常顺利,次月便正式离开远在安庆市枞阳县的枞城律师事务所,来到亳州中级人民法院履职。
不同于王时银,朱云飞的任职时间拖到了10月初。
漫长的等待对于最后的几名候选人来说,是一种煎熬,更是一种考验。
记者联系到已经就职的朱云飞时,他正忙着熟悉法院业务、准备参加次日法院召开的审委会。他显得比较低调,并不愿深谈此次的选拔。
2007年10月19日,来自安徽司法厅的消息,王时银和朱云飞两名律师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分别担任亳州和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场延续了数月的中级法院副院长之争终告一段落。
此次消息一公布,引起律师界内一片议论,赞许的声音居多。
一名律师在新闻后分析,两名律师应该是担任法院党外副院长,分管行政、宣传、案件调查研究等工作。
“对,这次招考的几位副院长都属于党外副院长。”王时银介绍,“但至于具体分管,目前尚未落实。”
已经就任副院长三个多月的王时银坦承,角色转换的过程尚有一段时间,在适应期内并无具体分工,而是全面参与,尽量熟悉法院的各种业务。
“等到熟悉了法院各项业务后,肯定会有具体分管庭室,并不因为是党外副院长就有所偏差。”王时银说。
学习,学习,还是学习
与朱云飞应考、就任阜阳当地中院领导职位不同,王时银所在的安庆市今年并没有提供公开选拔的法院或检察院领导干部职位。
“反正我们那儿(安庆市)也没有职位,就报了亳州。当时还真没考虑太多。”没考虑太多的王时银没有料到,就是因为这数百公里的距离,却在他转换到副院长身份的过程中带来了不少困难。
“作为一名律师,同当地法院的法官和领导都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但在这儿,我人生地不熟的,光认人就花费了一段时间。”王时银开玩笑地说,“第一个月认识了30%,第二个月60%,第三个月90%。”
亳州地处安徽北部,当地人多以面食为主,平常多吃牛羊肉,而安庆市却是偏于南方习惯,以米饭和猪肉为主。“来了时间也不算短了,还是不适应吃馒头、牛肉。”除了偶尔在饭店选择米饭,平常在食堂吃饭,他仍强迫着自己适应亳州的北方习俗。
他认为,这不仅是改变生活习惯的问题,还是了解亳州的风土人情的途径。
“中国的法律之外,还有风俗民情和传统习惯的因素,作为法律知识,我并不认为差多少,但对于这里的风土人情,我没有发言权。”王时银的业余时间,几乎都用在与同事的交谈上。这是他熟悉环境的途径,也是与同事搞好关系的方式。
正如王时银作述职报告时所说的,就任副院长的首要工作就是“学习”。
2007年10月30日,记者在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见到王时银的时候,他正拿着一本《安徽省2005年法院经典案例选》,旁边的记录本上记着自己的心得体会。
“我现在的工作,可以说是学习,学习,还是学习。”王时银解释说,“无论从政治上、业务上,还是管理上,甚至是生活上,都需要沉下心来去学习领会。”
本次选拔,对应考法院、检察院领导职位的律师,有一个条件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
“这要求你本身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尽管王时银符合这一标准,但他并不乐观:“管理律师和管理法院工作有着很大不同。律师职业相对自由,管理上侧重于接案量和经济效益,坐班时间并不固定,但在法院,这是不允许的。这里必须严格考勤,禁止无组织的现象,个人的评估标准也是业务处理能力。”
“应该说,律师和法官在业务上有共同点。”王时银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但在真正工作中,更多的是不同点。”
认识到这一点的王时银当务之急就是学习,以尽快完成身份的转变。他认为,作为律师,是原告被告的代理人,是利用所掌握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既有的证据为自己代理的一方做出有利辩解;但作为法院工作人员,是作为掌握司法平衡的裁决者,需要做到公正、效率,不偏不倚,维护法律的尊严。
“院里也给了我机会和充足的时间,目前基本上所有方面的事务我都参与、熟悉。”王时银向记者透露,“院里正在改革,让院领导也定期到一线审理案件,相信那时候我能真正完成角色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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