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水说,儿子今年4月与在西安的朋友约好到西安来,但他来的时候朋友有事没去接,对西安不熟的刘祥就这样走失了。6月22日下午,他突然接到电话,得知孩子在山西省万荣县荣和镇派出所,第二天下午,他赶到派出所才知道,孩子是被好心人在黄河滩上发现的,当时赤裸着上身和脚,精神已经失常。“在我的坚持下,当地派出所曾带着我的孩子到附近的5个砖窑指认,孩子对其中一个砖窑反应强烈,都认出了他以前在这里吃饭的碗筷,但当地政府现在还认定我孩子是流浪人员,不是在黑砖窑被虐待的。辗转了几个医院后,他们最后把孩子送到稷山县精神卫生中心,但声明只是人道上的救助。”刘天水说。
“那天刘祥的父亲给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打电话的时候,正好是我接的,听了他父亲哭着讲的情况后,我非常难过,也非常气愤,就想着一定要尽快行动去帮助他们。自从报社把热线公布后,这几天接的这种案子也特别多,但是比较起来,这个案子更为急迫,因为孩子还在山西治病,过来调查取证就更为方便。”陈玮说。
对话律师
“此次维权具有标本意义”
对于陈玮和鲁中天来说,此次维权之路让他们倍感压力。这一方面来自于个案证据搜集的异常艰难,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这次维权所承担的个案之外的标本意义。如果这次调查取证顺利,会让其他的受害者看到希望,而失败,带来的可能是整个受害者群体的失落。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是怎么想到来山西为刘祥维权的?
陈玮 (以下简称陈):解救只是第一步,这些被解救回来的人都不同程度地受到身体上的伤害,而他们的精神世界已经被严重摧残了。谁应该对此负责任、还他们一个公道,这不仅是他的亲人关心的问题,也是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问题。所以下一步就应该是为他们维权。这也是我们律师协会倡导为他们援助的初衷。
记:那这次来山西的目的主要是什么?
陈:一是调查取证,二是积极寻求非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途径。
记:如果证据搜集顺利的话,将通过什么法律途径来维护受害人的权利?
陈:一个健康活泼的孩子是如何变成浑身伤痕、精神分裂的病人?在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是否有人涉嫌刑事犯罪?谁又该对这种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是刑事和民事两个方面的问题。
记:那单从民事上来讲,会从哪几个方面进行索赔?
陈:我当然希望能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如果一定要起诉的话,那要根据调查结果而定。一般情况下就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
记:哪方面是主要的?
陈:从目前情况看,主要是医疗费。孩子将来能否恢复正常还很难说,所以其他项目还不好定。
记:那会向谁索赔?
陈:如果调查结果显示与黑砖窑有关,那就要由砖窑负责人承担。
记:那如果找不到责任人呢?
陈:那就看当地公安机关的工作力度了。
记:这个案件是不是必须在山西起诉?
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起诉的话,肯定是在当地。
记:这次调查的难点主要在哪些方面?
陈:从个案上来说,孩子目前有精神病症,不能清楚描述自己的遭遇。据他父亲说,孩子曾经被当地派出所带到黑砖窑指认,孩子当时能够非常确定地指出他干活的地方、吃饭的地方和睡觉的地方。但这种指认能否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可、有多大的证明效力,现在还不好说。本组稿件由本报特派山西记者 卫晓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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