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从11日在京召开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0年总结表彰会上了解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2年来,共为130个县派遣了300多名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已覆盖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甘肃等19个省区市。
据了解,“1+1”行动志愿者2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万件,涉及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进城务工人员等多个群体,受援人数达上百万人,接待法律咨询上百万人次,代写法律文书9.5万多份,为推进我国西部地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介绍,2011年,是“1+1”行动开展的第3年,行动实施地增加到110个县。广大律师热情参与,踊跃报名。这些律师大多执业时间较长、经验比较丰富。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了110名律师志愿者入选今年的“1+1”行动。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会长顾秀莲在会上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把法律的公平正义直接送到困难群众手中。“1+1”行动用法律的手段,用法治的力量,传递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科学发展理念,诠释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1+1”行动是一项民生工程,一定要把这项工程做好、做强、做实。
据了解,“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7月,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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