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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尊重 良性互动”长宁区召开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座谈会

    日期:2013-12-18     作者:长宁区律工委    阅读:6,717次

        12月13日下午,长宁区司法局、长宁区律工委与长宁法院举办“相互尊重 良性互动”长宁区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机制推进座谈会。长宁法院监察室主任傅为高、刑庭审判长徐茜浩、民一庭法官陈婷婷、民二庭副庭长刘亚玲、民三庭副庭长章晨煜、民四庭庭长助理吴寅星、执行局执行长张青、少年庭庭长助理顾薛磊、立案庭政治协理员齐敏音、诉调中心政治协理员施红心,长宁区律工委主任刘习贇,副主任冯加庆、金立宇,海耀所万文志、新华所林丽娟、瑞富所邵建波、九州丰泽所屠磊、欣宏所高荣华、凯茂所王戈,长宁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郭斌,梁玉超出席本次座谈会。会议由长宁法院监察室主任助理顾鸣香主持。 

        长宁法院监察室主任傅为高回顾了长宁区法官和律师相互尊重的优良传统,座谈交流旨在相互了解、增进共识,构建法官与律师彼此尊重、平等合作、规范有序的良性互动关系。长宁区律工委主任刘习贇表示,律师作用能否得到有效落实是法治社会发展程度的衡量标准之一,律师有尊严地执业有赖于法院的支持,律工委将致力于律师的培养和管理,通过沟通机制加强与法官的互动交流。各位律师畅所欲言,就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及时披露审理信息、破解“找法官难”、“执行难”以及执业中的实际困难,提出了真诚而坦率的意见和建议。与会法官也就诉讼中与律师存在的认识差异、沟通方法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介绍了长宁法院在加强立案工作、规范诉调案件、优化电话总机接待、试行诉前调查令制度、开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等便民、利民举措,并现场就商事审判、公证文书执行中的实务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大家一致认为,虽然法官与律师角色分工不同,但在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社会的共同核心价值观指引下,通过换位思考实现沟通交流上的共感,通过相互理解实现履行职业使命上的共鸣,通过相互交流实现诉讼实务上的共识,必将促进法官与律师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长宁区司法局律公科科长郭斌表示,此次座谈会是落实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加强沟通会商协调的工作纪要》的重要举措,法官和律师定期举行座谈本身也彰显了两个法律职业群体的相互尊重,座谈会为律师与法官的良性互动搭建了平台,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将寻求与区法院在今后建立更加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在不同的专业领域上作更加深入的沟通探讨,最大程度达成共识,消弭误解,共同为优化执业环境,完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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