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卢湾区律师工作动态(12月份)
日期:2004-12-2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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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湾区青年律师联谊会召开年度会员大会暨迎新联欢会12月30日下午,卢湾区青年律师联谊会(以下简称“青律联”)在新天地CJW餐厅举行2004年度会员大会暨迎新联欢会。青律联是区青联的分会,是由我区区域内的青年律师、律师助理为主体组成的自律组织,并吸纳区域内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参加。
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巍、团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沈军、团区委副书记、区青联副主席胡啸菟应邀出席会议,我区40多位青律联会员参加了会议。为增进交流,会议还邀请了法国德尚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香港张叶司徒陈律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及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嘉宾律师与区青律联会员共同联欢。
会议对青律联2004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5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向全体会员汇报了会费的使用情况。嘉宾律师也向大家介绍了外资所和外区所的基本情况,为会员们了解外资所、外区所的业务特点和工作方式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团区委书记、区青联主席沈军对青律联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向青律联获得“卢湾区2004社区统战服务年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表示祝贺,希望青律联取得更大的成绩。区司法局副局长张巍也向会员们致以新年的问候,并希望会员们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工作,展现卢湾青年律师的风采。
迎新联欢会气氛活泼轻松,会员们热情高涨,踊跃参与各项互动游戏,把联欢气氛推向了高潮。
卢湾区青年律师联谊会获得“卢湾区2004社区统战服务年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近日,卢湾区青年律师联谊会(以下简称“青律联”)被区委统战部授予“卢湾区2004社区统战服务年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青律联成立于2002年6月,是在卢湾区司法局党委领导下,由卢湾区区域内的青年律师、律师助理、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青年自律组织,是区青联的分会,目前已有会员70余人,均是工作在卢湾区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法律专业人才。
2004年,青律联注重组织会员积极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为社区建设贡献青年力量。青年律师进社区,开展与居委会结对共建活动,以发放免费法律咨询联系单、设立律师信箱、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方式把律师服务送到居民身边;青年法律援助工作者积极参与调处社区重大疑难纠纷,开展社区公益活动,推出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为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青年公证员积极在社区宣传公证基本知识,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公证服务。
青律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进取,广泛开展社会服务,为卢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沪南律师事务所成功调解一起职工群访事件为区企业改制保驾护航近期,沪南律师事务所在主任张盈东律师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我区新亚富丽华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某食品有限公司80余名职工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我区企业改制提供法律保障。
今年5月,我区新亚富丽华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某食品有限公司以即将动拆迁为名,将斜土路某号营业用厂房卖出,卖房款2200万元划入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帐户,并向全体职工下发《关于企业分流安置操作实施通知》。这一做法引发了80多位企业职工的不满情绪,职工认为公司领导在卖厂房中有违法违纪行为,对职工安置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等具体政策有很大意见。
6月23日,几十名职工聚集到公司,不吃不喝,吵闹了一个通宵。24日一早,直接到区信访办上访,扬言如政府不解决问题,第二天就集体到北京上访。当天陪同区领导接待的是沪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盈东律师。他耐心听取了职工代表的意见,针对反映比较集中的变更劳动合同、企业转制、辅助资产分离、职工分流、劳动保障、福利待遇等问题,从法律层面逐一进行详细解释,劝导职工规范自身行为,决不能做出过激行为。从早上到下午3点,张盈东律师用自己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耐心细致的引导解释获得了职工们的信任,职工们的激动情绪得到稳定。张律师又主动提出请职工们到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进一步的商议,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帮助政府缓解信访压力。聚集于区政府的80余名职工听从了律师建议,随后转移到了沪南律师事务所。全所律师都留下来共同参与了对上访职工的解释和疏导,一直到晚上10点,情绪初步稳定的职工们才陆续离开。
随后的2个月里,张盈东律师以一名政府顾问律师的高度责任感,应区政府和企业的要求,直接参与这起信访事件的协调处理。他不计较时间、报酬,10余次分别以座谈会、个别走访、电话联系等形式向公司、职工调查取证。律师事务所里常常挤满了前来了解情况、进行商谈的职工,他自己也常常忙到深夜都顾不上吃饭。因为张律师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赢得了双方的信任,使矛盾终于出现转机,双方听从律师建议,达成调解解决纠纷的共识。
在掌握大量一手资料和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的前提下,张律师于7月1日请公司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到事务所召开协调会。在他的主持下,双方经过5个小时的协商,达成6条备忘意见:1、厂房转让获得的2200万元汇入公司帐户,一部分用于解决职工的工资、福利,剩余部分用于公司恢复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在一周内补交职工的“四金”,以后每月按时交纳;3、职工如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按规定支付补偿金;4、职工如在公司恢复生产前要求上岗,作为上级的富丽华公司应为其解决岗位问题;5、公司预期在今年年底提供生产场地,在恢复生产之前,职工如要求改变待岗期间的生活费的,董事会会议应根据政策规定及公司、职工的实际制订方案,并征求工会意见后执行,职工要求律师参与方案审查;6、公司负责人要保证企业资产安全、职工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的稳定。公司负责人、职工代表在备忘录上签字,这件历时2个月的矛盾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张盈东律师是卢湾区法律顾问团成员。他在信访接待中,积极发挥专业特长,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一方面当好区领导接待助手,解答来访人的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方面又利用法律专业特长,积极参与信访事件的具体处理,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矛盾,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为我区企业改制工作作出了贡献。
律师斡旋矛盾双方,有效阻止纠纷激化 淮海律师事务所左孝蓉律师是2004年度卢湾区优秀律师称号的获得者。十余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左孝蓉律师办理了大量高质量的案件,尤其在扶助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方面,左律师不计时间、报酬,倾注了大量心血,充分体现了律师高度的社会责任意识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最近,左孝蓉律师凭着细致认真的工作、客观公平的态度和不厌其烦的热心肠,有效缓解了区内一起福利院与家属因老人因病去世而引起的激烈的赔偿纠纷,并主持调解,促使纠纷最终妥善解决。
今年11月份,绿色港湾福利院的老人孙某突然发病,经负责为福利院提供医疗服务的五里桥街道地段医院家庭病房紧急医治后,医生建议马上送病人至上级医院。福利院电话通知孙的家属和救护站,但等救护医生到院时,老人已无心跳脉搏。死者家属认为福利院延误了抢救老人的时机,要追究福利院赔偿责任,福利院则认为已尽到救护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发生激烈争执。死者家属频频到区信访办、区民政局上访,并在民政局连续上访肇事3天,严重影响了机关办公秩序。因赔偿问题迟迟得不到答复,死者家属情绪激动,赔偿数额越提越高,要求福利院赔偿包括死者原本应享有的动迁安置费共计几十万元,还扬言如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去区里、市里上访,还要找福利院院长拼命。因死者家属在未获赔偿前坚决不将老人的遗体送往殡仪馆,引发福利院其他老人的强烈不满,福利院老人们也纷纷打电话到区信访办反映。
在这矛盾一触即发的紧急时机,区信访办找到了淮海律师事务所左孝蓉律师,请她参与这起信访事件的具体处理。左律师抓住自己作为律师的中立立场优势和女律师特有的亲和力,首先安抚了死者家属的情绪,然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分析了事件中双方的责任,并列举了类似事件中涉及的赔偿金额。针对家属提出的死者享受动迁安置费的补偿问题,左律师详细解释了有关动拆迁政策,说服死者家属动迁安置费不能与死亡赔偿混同。6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和合理合法的解释,终于取得了死者家属的信任,激烈情绪得以缓和,即将激化的事态基本得到控制。死者家属表示,将很快把老人遗体送往殡仪馆,也愿意听从律师安排,尽快妥善处理此事。
左孝蓉律师趁热打铁,当天就到福利院调查取证,取得了老人入住福利院时与院方签订的协议书、家庭病房为老人进行医疗护理的病情诊断和医疗报告记载,了解当时救护的确切时间及相关情况(这些资料死者家属曾向有关部门要求提取均遭拒绝)。取得一手资料以后,左律师在繁忙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多次奔波于民政局、福利院、医院和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取证,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以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为基础,左律师在福利院和死者家属之间多次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意向。左律师认真细致的工作赢得了死者家属的肯定与感谢,愿意根据左律师的建议,在合理范畴内提出赔偿要求。一起即将激化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左孝蓉律师的辛勤工作下得到了有效化解。
12月30日,老人的女儿钟女士代表家属将一面大红锦旗送到区司法局。原来,不久前纠纷双方在左律师的主持下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死者家属对赔偿数额表示非常满意。钟女士说:“锦旗上‘鼎力相助,无私奉献’八个金灿灿的字正是左孝蓉律师辛勤工作的最好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