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市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要求,2011年11月29日下午,在杨浦区律工委组织及杨浦区司法局协助下,杨浦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律工委齐聚一堂,围绕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遭受人身权利侵害时“建立协作联动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这一主题开展座谈会,进行商讨并形成了书面文件《杨浦区公安分局、杨浦区司法局关于保护律师人身权利的联动和处置工作机制》(试行稿)。
当天参加会议的有区司法局局长孙琪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维春、区律工委主任厉明及司法局、公安分局、律工委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根据该文件规定,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杨浦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将共同派员组建杨浦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协调小组,具体处理辖区内侵害执业律师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协调工作。文件还规定,执业律师人身权利被侵害或即将被侵害时,当事律师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协调小组,公安机关接到被侵害律师报案后,应书面记录在案并迅速指派民警出警,以保护被侵害律师人身安全。
在随后举行的“保护律师人身权利工作机制签约仪式”上,区司法局长孙琪伟、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周维春代表司法局、公安分局在该文件上签字。相信这一工作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推动杨浦区及全市律师人身权保护和执业场所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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