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宜绘
慈善立法如何走出“停滞”困局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郑功成
随着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对指引的发布充满期待。
追责机制缺失,信息披露、中间评价等环节构架薄弱,监督管理机制缺乏……人们更加期待慈善事业立法尽早出台。
我国慈善事业现状如何?为何慈善事业法迟迟未能出台?遇到了哪些难题?近日,我们就此采访了参与慈善立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郑功成。
慈善事业还很年轻
我国已明确将慈善事业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鼓励其发展
【新闻背景】
近年来,中国慈善捐赠数量增长较快,但公众通过慈善组织进行的捐赠却大幅降低。今年3至5月间,捐赠总额为62.6亿元,6至8月为8.4亿元,降幅近九成。与之相对应的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捐赠和点对点的个人捐赠数量却在持续增加。
记者:您如何评价我国的慈善事业?
郑功成:我国慈善事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事业。我在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时就开始关注慈善,见证了慈善事业十几年来由产生到逐渐发展的过程。
时代背景利于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中国已经明确将慈善事业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鼓励其发展。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现实构成了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国民经济近些年来的飞速发展又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所以,从目前的现状来说,社会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都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但慈善事业毕竟年轻,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失范,我国的慈善法制还不够完善,慈善机构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第二是我国目前没有出台慈善事业法,慈善组织的定性和定位不明确;第三是公民的慈善意识不是十分理性,大家有乐善好施的慈善意识,但是现代慈善意识较淡薄;第四是慈善事业的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慈善事业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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