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9月18日电(记者顾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宣布正式启动司法拍卖改革试点工作,今后所有司法拍卖一律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的固定场所进行,拍卖公告也一律由该中心统一发布,以维护司法公信。
当日,南京产权交易中心受法院委托向社会发布了第一份司法拍卖公告,位于南京市中心新街口商务区的两套办公用房将于10月9日由拍卖公司在该中心公开拍卖,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54.66平方米,评估价544万元,拍卖所得将用于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
这一改革改变以往司法拍卖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自行组织的模式,引入第三方参与,所有司法拍卖一律进场交易。南京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郑之平说,以前司法拍卖由拍卖公司自行组织,拍卖场所分散,容易导致串标、围标、闹场等问题。现在引入第三方参与,统一进场交易,可以强化监督制约,维护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廉洁。
对于拍卖公司,南京中院加强了入册管理,目前南京全市共有22家拍卖公司可以参与司法拍卖。为了确保拍卖公司机会均等、公平参与,法院将以随机方式选择拍卖公司。
与统一进场交易相配套,南京完善了信息发布方式,规定拍卖公告应由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统一在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发布,如果拍卖标的具有专业属性,则应同时在相应专业性报刊上发布,如果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的,则应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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