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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 300万NGO有望转正

来源:京华时报     日期:2011-07-11         阅读:3,184次

    短期内不会出现注册“井喷”

    体制改革对政府管理及NGO自身建设提出挑战

困扰草根NGO已久的身份问题,最近似乎出现破解的曙光。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 http://news.xinhuanet.com/2011-07/06/c_121630266.htm消息一出,有人拍手称快,有人将信将疑,这样的消息已经出现多次,这次会有实质性进展吗?有专家认为,民政部再次重提放开三类组织登记,表明政府今年已经加快双重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而这也对未来政府管理社会组织以及NGO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动态

民政部放开三类社会组织登记审批

7月4日,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意味着上述三类社会组织将可直接登记,改变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按照目前的规定,社会组织如想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必须首先找到业务主管单位,很多组织因找不到政府部门或是具有政府背景的机构挂靠而无法登记。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分析,“民政部又提放开登记的事,说明三个条例的修订过程很顺利。”在此之前,民政部已经就我国民间组织管理的三个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并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对于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放开直接登记是修订的内容之一,如获通过,一刀切的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将被打破。

现状

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截至2010年,我国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约4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9.5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而据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估计,在中国至少有300万未登记的社会组织,近九成民间组织处于“非法状态”。

政府部门一般也不愿意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一是无利可图,二是可能带来风险,影响到自身。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他们往往将上门申请的社会组织拒之门外。大批民间背景的社会组织想取得正式资质困难重重。

大部分无法通过民政局注册的民间组织为了继续生存,他们或在工商部门登记为企业,按章纳税,从事公益服务,却还要缴税,对于募款本来就很不容易又没有利润来源的NGO来说负担不小;更多的则是不注册法人,成为黑户。为孤独症儿童服务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从创办以来一直以工商注册的企业名义运作,“(我们)一直在努力,申请的主管单位也从来没说不行,但就是一直有各种原因让我们不停地修改材料,所以,到现在还是企业身份。”“星星雨”主任孙忠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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