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服刑人员充分行使公民应有的选举权 广东12万罪犯近70%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投票
今天上午,广东省惠州监狱里,4000多名服刑人员有序地排起了长队,分批参与了惠州市惠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在专用票箱前郑重地投入的属于他们自己的选票。据悉,广东在押的12万多服刑罪犯中,有近70%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参加今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投票。
“进了监狱才知道自己原来是有权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今天上午,在广东省惠州监狱内,因抢劫罪被判刑4年的29岁河南籍服刑人员聂某在专用投票箱投入自己填写的选举票后对记者说,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让他在监狱内找到了当家作主的感觉和实实在在行使权力的自豪感。
“虽然没有人身自由,但依然感受到被尊重,感受到社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们。”因绑架罪被判刑8年6个月的24岁湖南籍服刑人员杨某说,在选举前,监狱再次组织了服刑人员对《宪法》和《选举法》等法律进行了学习和讲解,将惠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个人简介、工作情况等资料发放到每个监区供每个服刑人员参阅和了解,所以,每个服刑人员内心都会有自己所确定的投票对象,而他看中的投票对象是资料中能反映出工作经验、能力和业绩较强的,希望能为百姓说话的人。
“没进监狱前,我知道自己有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投票的权利,但从来没有使用过,通过此次投票活动,今后会珍惜和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将来出狱回老家后,会主动参与这样投票选举活动。”杨某说。
广东省惠州监狱政委黄雁告诉记者,根据《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有依法行使选举的权利。让服刑人员参与人大代表选举投票,就是为了保障他们的这项权利。惠州监狱按照《宪法》、《选举法》和惠州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通过严密的安排组织了此次服刑人员的投票活动。
黄雁说,重视这项工作是对这些特殊人群的一种关爱和普法实践,能让服刑人员体验到普通公民享有的选举权,感受到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课。在选举前,监狱已在服刑人员进行了宣传动员,组织学习了相关法律和选举知识;对4000多名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进行了选民登记,发放了《选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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