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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来源:法制网     日期:2011-10-12         阅读:3,603次

每案必评估筑牢矛盾“防火墙”

10月10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中心见到,大屏幕上正演示着一张“红橙蓝”三色变换的流程图,十分引人注目。  

原来,这是该院对所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后分别拟定的预警等级:当事人对拟作出的决定有疑虑或不理解的定为蓝色预警;当事人明确提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定为橙色预警;涉众型、引起媒体关注、可能引发极端行为的案件定为红色预警。

据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红光介绍,风险评估预警早已成为该院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做到了每案必评估、风险早预警、预警有预案、矛盾早化解。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表示,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增强了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

评估有了“自动化标尺”

“犯罪嫌疑人冯某家属联合5个自然村的村民,准备联名到有关部门信访。此案属于一级风险。”在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系统里,一宗因强制拆迁引发的故意伤害案风险评估拉响了“警报”。

该院立即制定风险处理预案,由于疏导及时,这宗即将发生的群体性信访事件被平息。

类似的案例已不是什么稀奇事。实践证明,信息化等于一柄“自动化标尺”,已经成为各级检察机关推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

2010年5月,惠州市检察院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增设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模块,设定每案必评、建立考评专档和互联平台,严格规范执法办案和风险评估工作。从去年9月至今,该院办理的983起案件均按案件管理系统流程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评定的41件一二级风险案件及时调处化解,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今年7月,江苏省苏州市检察机关正式启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处置平台”软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现了风险评估流程化管理、风险信息动态化采集、风险预警网格化控制和风险矛盾常态化调处。运行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对1445件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提出风险预警506件,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风险和矛盾隐患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化解。

“有了信息平台后,所有案件在系统内流转,信息同步传递。想知道哪些案件有风险、风险化解的情况如何,只要轻点鼠标就一清二楚。”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处长蔡蔚感慨地说。

全程动态跟踪找准风险点

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轿车由东向西行至215省道龙口市某地村碑东侧,将前方步行的王某某撞倒,王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龙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记者在龙口市检察院看到,本案的案卷中,附着一张风险评估表。上面清清楚楚注明:“被害人王某某系独子,他的死亡使身体有残疾的父母遭受重大打击,其母亲旧病复发,要求严惩凶手,否则要与嫌疑人拼命,矛盾一触即发;犯罪嫌疑人家里经济拮据,无钱支付被害方的经济赔偿。评估等级为B级。”

毕红光告诉记者,案件承办人受理案件后,在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同时,要对案件本身是否存在激化矛盾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执法办案风险评估表》。在此基础上,坚持一环节一评估,做到一次执法行为一次风险评估。

为了力求找准风险点,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还探索实行班前分析会制度,并固定于每个工作日上午检务接待大厅开门前召开,风险评估办工作人员及接待值班干警为固定参会者,通报前日来访当事人及接待情况,分析研判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则在案件评估后,实行动态预防处置,承办人要根据案情变化和社会舆情等情况及时调整评估等级,作出相应的风险预警,拟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全程跟踪处理,及时化解风险。

多元化衔接及时化解矛盾

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检察院入口处,同时还悬挂着一块“新罗区刑事和解调解委员会工作室”的牌子,新罗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李莉被派驻工作室,受理轻伤害案件民事调解赔偿申请并主持双方调解。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罗辉表示,该院全面实行刑事和解,2009年以来共对149件“民转刑”案件主动做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消除积怨。同时,探索检调对接机制,对涉及民事赔偿和民事行政申诉的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后再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加大释法说理力度,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出台规定,要求案件承办人主动约谈、电询、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听取意见,答疑解惑,争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理解和认同。

据了解,为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与释法说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有机衔接起来,改进执法办案方式,努力使执法办案向理顺情绪、修复关系、化解矛盾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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