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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否认"政务大厅里领出假证" 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

    日期:2011-09-07         阅读:3,949次

近日,媒体报道,河北企业家张连军和杨卫国花费500万元办理矿权证,从国土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那里接过装有探矿权证的档案袋。后来得知,矿权证是假的。昨天,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发布声明,称公安机关已对此立案侦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不存在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昨天称,公安机关已于今年4月对该事件进行了立案调查。据办案人员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典型的社会诈骗案。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从未接收过“日新商贸”(事件涉及企业)提交的河北省迁安市爪村铁矿的探矿权申请,也未向“日新商贸”发放过勘查许可证,不存在所谓从国土部政务大厅里“领出”假矿权证的问题。

声明还称,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第22号公告,新立探矿权无需国土资源部给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函,所谓“开探字(2010)1126号”《探矿权申请调查函》纯属伪造。办理探矿权申请无需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符合条件者直接到政务大厅办理即可。

>>新闻回述

500万办假矿权证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09年3月,张连军和杨卫国共同买下一座铁矿,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燕小敏和她老公汤金铭(汤供职于河北省国土厅),再通过他们委托北京市旭昌辉矿业投资咨询公司办理探矿权相关证照。

报道中称,旭昌辉矿业咨询公司法人代表为曾念旭,当时燕小敏告诉张连军,曾念旭的父亲是国土部的司长。张连军和杨卫国感觉事情能办成,将500多万元办证经费分数次支付给燕小敏和曾念旭。

2010年3月,旭昌辉矿业咨询公司通知张连军到国土资源部政务大厅去领证。张连军和杨卫国从国土部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那里接过装有探矿权证的档案袋后,便开始规划铁矿的开采。但领证后一周,网上无法查到该证件的备案,后证实该矿权证为假证。(记者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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