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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研讨会圆满落幕

    日期:2024-10-30     作者:徐汇律工委    阅读:373次

       草木初黄落,风云屡阖开。为进一步探索化解涉金融行业劳动纠纷的有效路径,推动金融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2024年10月26日,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及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二届“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研讨会在一号报告厅顺利举办。上海市法学会章华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华平律师及各界专家出席,线上线下共计逾5000人次观看。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张颖慧副教授主持本次研讨会。

       开幕致辞

       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薛文成律师表示,上一届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问题研讨会场面热烈、成果丰富,此届研讨会报名参会人员和现场火热程度较之上届更甚,这都充分体现了当前社会各界对于金融行业劳动争议问题的持续地高度关注。薛文成律师代表会议承办方,向与会领导、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祝愿研讨会顺利成功!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朱晓喆致辞表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对金融行业相关的法学研究相当重视,金融行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是相关研究中不可分割、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未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愿携手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等理论和实务部门,就此开展更加深入的研究。

       上海市法学会章华副会长指出,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和深度链接全球的大都市,各类金融要素和金融基础设施云集于此,是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地和样本区。他表示,本次研讨会立足于上海探讨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既充分发挥了上海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多、金融特色鲜明的优势,更体现了上海法学界“海纳百川”的沪派风格,为长三角乃至全国的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了创新解决机制和样本案例。他强调,化解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要坚持问题导向、时代导向、优势导向,既要立足当下,关注眼前司法实践中的真问题,更应将目光放长远,应对可能出现的新挑战,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上海劳动法学的理论和实践贡献!

       会议经过

       会上,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徐汇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华平律师,分析了递延奖金制度的制定程序、内容效力以及仲裁诉讼时效问题,并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个人见解。这些内容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了关于递延奖金制度的法律指导和争议处理的参考。

       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朱慧律师,探讨了证券业监管部门对这种激励制度的监管态度、业务包干激励制度在劳动争议中的利益平衡问题,为理解和处理与业务包干激励制度相关的劳动争议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郑欣悦律师,从混同用工的定义与认定标准出发,结合案例和各地的特殊规定讲解了混同用工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认定,而后又紧扣今天的主题,分析了金融行业中的高管兼任问题,为理解和处理金融集团混同用工情形下的劳动争议提供了实践指导。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徐李莎律师,探讨了量化私募基金公司在劳动关系合规管理方面的独特挑战,包括竞业限制、保密要求、核心人才维护以及劳动争议处理,强调了在保护商业秘密和维护企业竞争力中实现个案胜败与经营风险之间的平衡。

       上海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陈嵘指出,金融行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标的金额往往十分巨大,因此对涉金融行业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有助于理顺金融行业劳动关系的秩序。他对四位演讲嘉宾讨论的问题均予以了回应,他认为递延奖金制度应受监管并尊重劳动法规定;对业务包干激励制度的监管持反思态度,认为应保持其激励作用;在混同用工问题中,劳动者应有选择权;而在量化私募行业中,竞业限制和商业保密是保护企业利益的关键。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倩主张,应实行劳动报酬的差异化保护。她主张基础性收入应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对于激励性报酬应持审慎态度。她还提到了美国劳动法实践中“刺破公司面纱”的审判思路,为混同用工等问题的分析提供了新的视角。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干认为,在处理奖金和包干制问题时需要采取分层分类的调整思路,特别是对于高收入群体。他认为奖金问题的核心在于离职时工资结清与双方合意的冲突。他简析了包干制的效力问题和混同用工的连带责任问题,指出连带责任主要涉及经济性责任。

       上半场  与谈环节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讲师刘洁老师主要探讨了金融机构员工侵害客户信息的风险及其治理策略,强调了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如何通过内外控制和数据治理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数据安全和权益,整体内容非常详实。

       上海保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董润青律师从家门口的一家证券营业部讲起,生动地指出了前沿科技是如何影响金融行业的发展,并由此切入话题——人工智能如何推动劳动法律服务的标准化,包括现有的标准化实践和未来发展趋势,以及AI在提升法律服务效率和个性化方面的潜力。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会副会长、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静律师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对金融机构劳动用工合规的影响,包括招聘入职管理、内部制度体系完善以及关键岗位离职限制等关键领域,旨在指导金融机构在强监管时代实现合规运营。

       成功人力资源集团副总裁金声先生简析了在ESG背景下金融行业用工趋势,指出了由于盈利压力导致的裁员和降薪,以及金融科技人才、高学历复合型人才需求的增长和基础岗位需求的下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提出,金融机构员工在处理客户信息时面临的金融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劳动法的复杂交叉问题,她指出员工即使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也负有法定保密义务。她提倡金融机构应加强内部保密管理,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信息分级管理。李凌云教授还讨论了员工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的赔偿问题,以及在入职、在职和离职阶段对高管的特殊要求和限制,包括脱密期和竞业限制的重要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朱军提到,刘洁老师的报告详细分析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导致客户信息泄露的法律问题,并指出这是用人者责任,而不仅限于劳动关系。同时,他重点回应了杨静律师关于国企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发言,并进行了对比分析,尤其强调了劳动法中关于脱密期预告期的问题,认为一刀切的30天预告期规定值得商榷。

       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开畅律师认为,律师行业在面对AI时代浪潮时,需要共同进步并深入研究跨学科和多领域的业务发展。他突出了合规管理在个人信息保护中的关键作用,尤其是在客户和员工信息保护方面,他提出应遵循“必要性、告知、合法、安全”的原则,从组织、制度、流程和文本四个层面进行合规工作,以应对金融机构劳动用工合规的挑战。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庞春云律师提到了信息与数据的区别,并主张信息应按其识别性进行分类。她提到了纪律处分制度的变化,并建议根据公职人员处分法进行学习与区分。庞春云还提出了将纪律处分制度调整作为制度变革的首要步骤,并在整个制度调整中分阶段进行。

       下半场与谈环节

       会议总结

       最后,曹艳春教授对本次研讨会做了简要总结。她认为本次研讨会在前一年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地深化,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者们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以及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新兴挑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也为涉金融行业的劳动争议解决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和解决办法。她希望将研讨会成果总结成金融机构用工的建议性规范或指引,为未来的行业立法和规范提供更有价值的素材。

       会后,与会的嘉宾们纷纷表示,本次研讨会承前启后,继续聚焦“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深入探讨,兼具学术价值和现实价值;各位嘉宾的发言内容精彩、引人入胜,兼具深度和广度,让人深感不枉此行。

       黄浦江畔涛声阵阵,西岸凤巢江风习习。回顾过去,我们在黄浦江畔见证了金融法律界的智慧碰撞;展望未来,我们期待在徐汇滨江继续书写新的篇章。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在未来的日子里,将继续就“涉金融行业劳动争议热点问题”开展系列活动,为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持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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