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长宁区律师管理工作信息
日期:2005-06-01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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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宁区率先在全市成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
5月26日,长宁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律师志愿团成立大会在现代职校隆重举行。区委副书记朱英磊同志、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同志到会并讲话。市法律援助中心,区文明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法学院的学者,区属18家律师事务所受聘律师以及本区部分中小学校长、各街道(镇)青保老师、团干部、妇联主席、青少年事务社工等近200人出席会议。
律师志愿团成立标志着我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业化队伍的形成,其主要职责包括办理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未成年人法律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庭前调查并实施对违法未成年人进行帮教;义务担任长宁区中小学青少年维权法律顾问,适时到被聘任的学校、街道(镇)为师生和家长进行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
会上,与会领导向浦泽幸、吴金泉等31位律师志愿者颁发了聘书。律师代表、周桥街道妇联主席、现代职业学校副校长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市司法局副局长桂晓民在讲话中肯定了长宁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同时,对律师在参与未成年保护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区委副书记朱英磊在讲话中指出:未成年人是国家、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问题,不仅是在维护着这些孩子们的权利,使他们生活的幸福无忧,而且是我们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全面推动人权建设的基础,也是关系未来的重大社会问题。他对由区司法局、教育局、团区委和区妇联四家联手,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表示支持和赞赏。与此同时,他对今后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律师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时代的需要,也是律师的使命;二是要注重效果,进一步把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强调了要及时总结,半年后要有一次研讨和小结,以便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不断完善。三是要积极探索,依托政法高校,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探讨,在实践中、在探讨中、在研究中不断提升我们的认知水平和工作水平。
二、区司法局赴京走访北京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总部考察律师业发展
日前,长宁司法局赴北京考察律师业发展状况。先后走访6家在我区设立上海分所的总部,邀请了6家北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进行了座谈,研讨律师业的发展,交流两地律师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就上海分所的发展、壮大进行了沟通,交换了意见。
目前,在我区10家外地分所中北京分所占6家。其中4家注册在1年以上的北京分所在2004年业务创收约占到全区律师业务创收的1/3,创税超过1000万(注:另外2家是2004年下半年设立的新所),为上海及长宁的经济发展、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北京分所以其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的运作方式、合理的人才机构、高效的服务质量带动了本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促进了我区律师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双方在合作竞争中实现双赢、共同提高。 北京金杜上海分所被评为2003?2004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以及长宁区重点服务企业,其主任张毅也被评为上海市新长征突击手。此外,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肖金泉被评为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座谈中,这6家事务所一致认为,上海市和长宁区政府对律师业的发展给与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长宁区司法行政部门从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到人才引进等方方面面对律师业的指导和服务为北京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搭建了广阔的平台;他们表示将以更大的努力来推动上海分所的发展。同时,我局亦表示,欢迎北京及全国各地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才到长宁扎根,我局将为他们的发展创造统一公平的竞争合作环境,促进双方的交流和发展。
三、落实行风整改具体内容 迎接新一年行风测评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风测评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了推动本区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日前,区司法局分别召开行风测评员座谈会和法律服务行业的行风测评动员会,通报法律服务行业2004年行风测评整改情况及2005年迎接行风测评各项工作和具体要求。
一、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行风建设。以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为核心,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增强律师的服务意识。
二、以司法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为契机,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通过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强化与规范,引导我区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队伍建设、业务拓展情况、内部管理工作、法律服务品牌创建,推进律师行业规范达标活动,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质量以及规范执业的意识。
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服务意识”与“办事质量”的提高。 加强对突出问题的整改,在“治本”与长效管理上狠下功夫。探索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行风的长效管理机制的方法,争取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四、制作全区统一的律师服务公示牌,统一悬挂,公告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