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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系民生 全力促和谐——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正东

    日期:2007-07-19     作者:长宁区司法局公律科    阅读:6,842次
    
一心系民生 全力促和谐
——记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正东
    刘正东,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刘律师1998年与人合伙创办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成立至今,短短九年的时间里,事务所事业飞速发展,员工从6个人发展到50余人,年创收突破两千万,自行购买了1200多平米的高级商务办公用房。事务所能够有如此成绩,和刘律师提出并始终践行的“以党建聚人心,以团结促发展”的发展思路牢牢不可分。壮大事业,提升业务的同时,作为市人大代表的刘律师十分关心民生问题,带领事务所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认真践行“在经济效益之外,我们要更努力地服务社会”,努力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服务基层群众,回报社会关爱,努力体现党员先进性
作为事务所的支部书记,他在实现个人事业发展的同时,创造性地开展事务所党建工作,注重基础、促进规范、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以党建聚人心,以党建促发展。积极推行“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制度,激发党员同志积极性,开展形势多样的组织生活会,带动群众参与;积极推行“政治辅导员”制度,关心青年、凝聚青年、培养青年,为事务所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事务所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形成了和谐团结的文化氛围,有效增强了事务所党支部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事业发展蒸蒸日上。事务所的发展壮大离不开群众和社会的支持,在做好所内凝聚、壮大自我的同时,刘律师力求把事务所“凝聚力”推向社区、推向社会,带领事务所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以求服务基层群众,回报社会关爱。
(一)利用法律专业优势,服务基层居民
在他的带领下,事务所2000年与华阳街道签订互助协议,在全市首创建立了街道法律咨询站,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每周四派骨干律师进司法信访窗口开展法律咨询,定期与居委会合作,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居民解决法律难题,免费为社区贫困居民打官司,受到居民的热烈欢迎;事务所还与武警指挥学院签订“警民共建”协议,首创沪上第一家“法律拥军”,为部队官兵送法律书籍,进行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培训,推动“法律进军营”活动深入开展;为方便群众咨询,事务所开通了“62116932君悦律师法律咨询热线”,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自热线开通以来,每天都有20至30个电话来咨询,有时甚至达到50个以上;指派律师认真负责地完成司法局交办的义务法律援助案件,以及周四区府法律咨询接待日,市司法局1600148义务法律咨询电话,上海市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帮助弱势群体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爱心帮困助学和捐助活动,回报社会关爱
    事务所经常与所在街道天山街道联系,帮助社区贫困居民。去年,行政人员向刘律师汇报天山街道下岗女工胡金凤家庭困难,事务所准备捐助她,刘律师了解胡金凤家庭的具体情况后,意识到光靠捐助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于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自为其找工作牵线搭桥,帮助其家庭脱贫。之后,事务所又对该街道83岁老人罗培珍进行帮困,当得知老人住院的消息后,刘律师和行政人员带了帮困金、购买了水果、花蓝前往医院进行探望,让老人感动不已。在老人不幸去世后,针对她家子女下岗的特殊困难,事务所又一次性补助其子女人民币1000元,以解燃眉之急。事务所还对街道十余户家庭进行帮困助学,每年春秋开学之际,都及时把助学金送到孩子们手上,尽力为孩子们长知识、学本领提供帮助。与此同时,刘律师作为事务所主任,带头并且积极号召事务所人员参与区府组织的“爱心一日捐”以及“共献爱心,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等捐助活动。
    事务所在刘律师的带领下,开展的一系列服务基层居民、回报社会关爱的活动,使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群众和社会的一致好评。事务所先后获得了上海市、长宁区文明单位、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等各项光荣称号,支部也被评为长宁区先进基层党组织,长宁区“两新”组织五好党支部。
    二、心系民生,不辱使命,努力参与构建和谐社会
    作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刘正东拥有不凡的业务能力,但他不愿意仅仅把自己定位成一个“擅长办案的律师”,“在经济效益之外,我们要更努力地服务社会”是他经常对事务所律师说的一句话。2003年初,刘正东当选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成为全市五名律师人大代表中最年轻的一位。他深知,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是一项使命。作为市人大代表,刘正东始终心系民生,他的参政议政也为我们展示了当代青年律师在办案之外的迷人风采。
(一)为政府部门提供有益的参考思路
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中的房地产专项审议会上,人大代表们各抒己见。年轻的刘正东代表,针对当时拆迁矛盾日益突出,且本应属于发展商与被拆迁人的矛盾似乎演变成了政府与被拆迁人间的矛盾,提出“政府可以考虑逐步淡出房地产开出经营项目的动拆迁市场”。一语激起千层浪,不少与会者表达了他们的支持和理解:“我同意刘代表的意见!”一位也是来自基层的代表站起来大声说:“房地产公司按照市场规律去进行商业动迁,就应当自行承担动迁风险……”
类似这样的建议,刘正东在人代会上还真提过不少,虽然有的不免引起争议,但确实为有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加快职能转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思路。
(二)议案关乎民生,在公众中引发共鸣
基于法律的专长、职业的优势,刘正东几乎成为人大讨论中的“发言专业户”,每每思考的都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
上海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成为一个越来越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正东在有关社会保障的专题审议中提出本市可以探索“以房养老”的意见,引起社会上的强烈反映。“以房养老”又叫“倒按揭”,即老年人把房产抵押,按月领钱用于养老,辞世后住房由金融机构收回还贷。这一养老方式在发达国家兴起已有十多年,而我国还缺乏研究,刘正东的提议使人们耳目一新。刘正东也陆续收到市民来信来电,有的询问详细问题,有的直接表示:“刘代表,我同意你的意见,哪里有这种机构呢?”一位独居老人在信中说:“刘代表,感谢您在上海‘两会’上的提议。如果有‘以房养老’的机构,我愿意参加试点。”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上海曾广泛在居民小区种植绿化植物水杉,由于当初估计不足,水杉大都贴近居民楼南北窗,如今十几米高的水杉影响居民采光,带来虫害,还为不法分子攀爬入室提供便利。如今,“水杉扰民”问题经常引发居民投诉和信访,也有多位代表和委员为之呼吁,可由于未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而未能解决。刘正东敏感地认识到这是个法律问题,要根本解决必须修改地方法规。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刘正东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以彻底解决“水杉扰民”问题的议案》,在该议案中他提议:增加“凡树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居民安全而需砍伐的,经有关部门审批也可以砍伐;砍伐的地方应补种其他绿化植物”的规定。
刘律师为发展多年的辛勤耕耘,为民生默默地辛苦奔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他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律师、首届上海市优秀非诉讼律师、上海市律师志愿团优秀律师、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第五届长宁十大杰出青年、长宁区第五轮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03年被选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上海市律协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律协维权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协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长宁区青联常委、长宁区工商联执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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