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专业优势服务长宁经济社会发展
——长宁区成立法律服务业协会
为我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发挥长宁法律服务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10月15日,长宁区召开法律服务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会议。中共长宁区委常委、副区长杲云出席了成立大会并讲话。区司法局书记王军、局长张谢定、区民政局副局长、社会团体管理局局长赵仲星及来自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代表6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成立了上海市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协会。协会是由长宁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公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研究等相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经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长宁区法律服务业协会的成立对于提升法律服务行业整体水平,推进政府公共治理以及推进法律服务业的自律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长宁区委常委、副区长杲云对协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强调,协会要在协调法律服务业机构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及单位的关系,积极落实政府公共管理中引入法律服务,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会员单位参政议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他要求:一、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动法律服务介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服务;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信用档案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推进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三、加大法律服务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长宁实现“精品虹桥,国际商都,智慧高地,活力城区”目标而作出新的贡献!
成立大会现场投票选出15名理事。当选理事召开第一届理事会,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4名。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