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影响生活・2011中国法治蓝皮书
倡廉篇:廉者政之本
地方换届:“五个一律”设定纪律高压线
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在2011年1月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明确提出5个严禁、17个不准”。同时,作出“5个一律”的处理规定。
叫停车轮腐败: 公务治理剑指六大问题
2011年初,中央下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新一轮公车治理拉开帷幕。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4月25日,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增设新罪名:治理海外贿赂不再难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有关海外贿赂的条款。4月27日,两高发布规定将罪名确定为“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1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明确立案标准。
公开“三公”经费:95个中央国家机关“晒”支出
2011年5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同时公开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截至2011年8月,98个中央部门中,除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和国务院侨办三部门称因涉密不公开“三公”经费外,其他95个中央部门已经全部公开。
重塑官德:选人用人标准更具体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上首次提出的。201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再次强调“要坚持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形成以德修身、以德服众、以德领才、以德润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
促进源头治腐:预防职务犯罪实行年度报告制
2011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要求,今后每年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检察机关都将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分别呈送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部门。
治理卡腐败:购卡实名制效果待观察
2011年2月23日,中央纪委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明令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这一举措表明,“购物卡腐败”已被列入“整治重点”。
行贿黑名单全国联网: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1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十条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这标志着我国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制度的日臻完善,对预防职务犯罪及商业贿赂等多发、高发犯罪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贪官海外获刑:压缩外逃生存空间
2011年9月13日,外逃澳大利亚八年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置业公司原总经理李继祥,被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最高法院以洗钱罪判处监禁十四年,因利用犯罪收益违反澳国刑法1995第400章第4条被判处监禁十二年。李继祥转移至澳大利亚的巨额财产已追回3000余万元。
防止利益冲突: 西湖廉政论坛达成共识
2011年7月23日,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2011年10月24日至25日,“反腐败:防止利益冲突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暨第四届西湖・廉政论坛在浙江杭州举行。与会专家建议,应根据反腐倡廉顶层设计的要求,把防止利益冲突作为最基本的反腐倡廉建设原则,上升为国家反腐败指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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