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检察院向司法局反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日期:2015-11-04
作者:松江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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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松江区检察院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听取律师意见方面整改情况向区司法局及区律工委进行了反馈,区检察院吴杰锋副检察长重点介绍了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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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座谈会以来加强和改进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所做的工作。区检察院案管科、监察科等部门负责人解读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规定(试行)》及12309检查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规定》明确承办检察官可以通过向律师发放《听取意见表》的方式书面听取律师意见,也可以通过电话的方式听取律师意见或与律师交换意见;律师提出需要与承办检察官当面交换意见的,承办检察官应在三日内安排会见,当面听取律师意见。另外,律师可以登录上海检察院官方网站,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可以查询诉讼流程、案件移送法院或退补公安及移送其他院的情况,还可以下载手机APP,实现手机预约阅卷,诉讼流程查询。参会律师代表傅伟军、潘峰、马丽君等律师等对检察院的举措表示支持和欢迎,表示通过这些具体措施进一步保障了律师权利,同时也建议建立律师与检察院沟通机制。陈炳泉副局长对区检察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便律师办案等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建议双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共同促进公正司法,规范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