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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不正当竞争 律师名片禁打“法院关系牌”

    日期:2006-04-19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阅读:3,647次
《报刊文摘/成都商报》 2006年04月19日 第04版

    据《成都商报》4月12日报道,为更容易招揽客户,时下一些律师热衷于在名片上印“某政府法律顾问”、“某法院前高级法官”、“某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头衔。殊不知,这些在律师名片上常会出现的头衔已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按规定,律师的名片只能印律师职称,否则涉嫌不正当竞争。日前,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负责人表示,将出台新措施,“净化”律师名片。

    对此《工人日报》4月14日刊文指出,“不正当竞争”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律师强调同某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特殊关系,暗示委托人在法庭上除了法律力量之外还存在着的另外一种更为强大的“神秘力量”,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在亵渎法律,更是在公然传播一种错误观念,可能有损公众对法律的信仰与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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