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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执法合作是“打拐”利器

    日期:2011-07-27         阅读:2,657次

面对跨区域、跨国犯罪不断增多势头,应进一步建设国际性警务执法合作格局。

公安部近日发布消息称,7月15日、20日,由河北、山西、广东等14个省区公安机关联动破获了两起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案。其中“6·8”案件是一起以越南籍犯罪嫌疑人为主的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该案的侦破,切断了一个从越南向中国境内拐卖儿童的通道。

由于各种复杂原因,拐卖人口犯罪作为一项历史悠久的罪恶行业,迄今未绝。上述两起特大拐卖儿童团伙案,涉及我国14个省区,“6·8”案件还涉及越南,其能够成功侦破,得益于近年来我国警方对内、对外“反拐”协作机制的完善,堪称国内、国际警务合作的典范。

在国内,2007年国务院建立了“反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公安部设立“打拐办”。在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及“打拐办”的统一协调下,有30多个部委联手投入综合治理,并先后组织了一系列“打拐”专项行动,“打拐”全国一盘棋的格局初步形成。公安部还专门建立了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启动了全国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机制,并与民政部门协作解决了被拐婴儿的安置问题。

在国际上,重点在跨境拐卖犯罪突出的湄公河次区域(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挝、缅甸、泰国和我国云南省),强化了与周边国家的“打拐”执法合作。特别是2004年与各国签署《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打击贩卖人口谅解备忘录》以来,先后制定了两个阶段《行动计划》,使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取得显著成效。上述“6·8”案件,就是中、越两国警务执法合作的结晶。

上述两起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案的侦破,显示了我国在这方面取得的初步成果。从未来发展看,面对跨区域、跨国犯罪不断增多势头,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性、国际性警务执法合作格局,提升警务效能,推进警务国际化,已是势在必行。(毛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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