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江西抚州“5.26”爆炸案16名责任人被追责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1-09-16         阅读:1,979次

江西抚州“5.26”爆炸案16名责任人被追责

江西省纪委15日通报说,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抚州市临川区“5.26”爆炸案16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给予临川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习东森(已免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何大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何大新辞去院长职务的请求。

2011年5月26日,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先后发生三起爆炸。案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指示,省纪委、省监察厅成立了临川区“5.26”爆炸案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失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临川“5.26”爆炸案是一起因拆迁补偿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案件暴露了临川区政府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长期推诿扯皮,不予解决,包案制度不落实,对有极端倾向的上访人员缺乏有效防范等多方面的问题,也暴露出当地有关法院、检察院对群众的合法诉求没有公正、及时处理的问题。

为严肃党纪政纪,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追究16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责成抚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