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司法局开展2007年区属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检查工作
日期:2007-06-22
作者:卢湾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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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工作,卢湾区司法局于今年6月5日至6月14日集中开展对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检查工作。
由区律师代表团为主,区司法局政治处、律公科参与组成的检查工作小组,对区属32家律师事务所行风建设工作逐个进行上门检查和指导。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公示内容、内部管理制度和2006年度档案三大方面。其中,律师事务所的公示内容包括律师事务所“三证”公开情况、律师执业身份公示、服务监督卡以及服务公示栏等。在律所内部管理制度方面,检查小组对照已下发的《律师事务所必备制度一览表》,对律师事务所制定、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验收,并着重检查了律所合伙人(合作人)会议记录以及其它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小组还检查了律所收案、归档登记情况,并抽查了部分2006年度结案归档卷宗。
组织行风建设检查,是卢湾区司法局落实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本区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根据检查情况,各律师事务所在行风建设方面日趋规范,各项工作总体良好。
区司法局还随机抽取了各律师事务所部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将以发放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征询当事人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情况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日常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