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办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松江区司法局根据《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和《上海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及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监事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松江选区的选举任务。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律公科负责人和律工委成员为组员的选区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筹备选举工作;二是明确制度。在制定下发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细化并明确了松江选区的选举办法,作为选举工作的制度保障。三是严格程序。按照选举工作方案确定的代表候选人资格条件及推选程序,先后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两轮推荐,形成候选人名单后,又经律工委推荐和局党委审核,最终由选举大会通过差额方式产生松江选区代表人选。四是保障公正。代表候选人按照推荐票数排列,经局党委全面审查后最终确定,既充分尊重了民意,又体现了党委意志;在选举大会当场公开唱票,并邀请多名律师全程参与、共同监督,充分确保了选举的公开公正。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