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开展律师定期培训工作
日期:2014-06-04
作者:金山区律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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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金山区律师辩护执业水平, 2014 年金山区律工委有计划地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实施定期培训制度。 5 月 27 日 下午, 金山区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律师业务专题培训,区律工委邀请区法院刑庭法官就律师刑事辩护业务进行授课,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培训。区法院副院长徐跃、区司法局副局长韩瑾受邀出席并作讲话。
金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韩瑾对区法院刑庭法官就法律适用、证据质疑等方面对律师依法有效行使辩护权进行指导表示感谢,对做好律师刑事辩护工作提出要求:要认真行使律师刑事辩护职能,具备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业务技能,找准辩护关键点,不断提高刑事辩护工作质量;要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公检法、公众及媒体关系,注重培养庭前准备、庭审辩论、逻辑思维和表达沟通等能力;要准确把握刑事辩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坚持做到依法、规范、诚信辩护;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金山区法院副院长徐跃对我区律师的业务素养和学习精神予以高度肯定,对律师在审判实践中对法院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我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牢牢树立保障人权的理念,切实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希望律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尤其在办理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培训上,与会律师与刑庭法官进行了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