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 法界

法界

人民调解员——中国社区的和平使者

来源:新华网     日期:2011-07-13         阅读:2,986次

新华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刘欣)陈永和妻子经受住了七年之痒的考验,但当婚姻步入第15个年头,两人的关系却因为生活琐事开始动摇。

由于缺少沟通,双方关系眼看很难调和,但又都不想离婚。于是,两人找到江西卫视《金牌调解》栏目,以求挽救这段婚姻。

听完两人互相的“控诉”,江西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讲师、调解员胡剑云劝妻子给丈夫更多的个人空间,同时建议丈夫每次出走前考虑下妻子的感受。胡剑云认为,两人之间最重要的还是要互相尊重。

最终,陈永向妻子道歉,双方还签署了调解协议,同意任意一方不能擅自离家出走,并且应对彼此坦诚相待。

根据201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法律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像胡剑云这样的人民调解员在中国并不少见,目前全国范围内的省、市、县、乡镇、街道共有82万个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而人民调解员当中,大多数都是从当地居民中选举产生。

冉翠微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景山司法所所长,据她介绍,她所管辖社区的调解员多为愿意为居民服务的调解员志愿者。“当然我们也有全职调解员,但不论是全职还是志愿者,他们都应该在社区有一定威望,这样才能服众。”

在北京景山街道下属的钟鼓社区,志愿调解员中有退休的老教师、厂长、警察。为了不让人民调解员群体过于老龄化,调解委员会也会安排年轻的全职调解员跟随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

“这样能帮助年轻调解员迅速成长,居民们也能接受和认可他们,”冉翠微说。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