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召开法律服务业座谈会共同谋划法律服务业新发展
日期:2008-02-26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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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我区召开区法律服务业新春座谈会,听取律师等法律服务界的意见,就进一步促进和扶持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区司法局领导史济康、陈玉玲、张谢定和区公证处以及全区资深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副区长乔志刚出席并讲话。
史济康局长传达了市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关于进一步发展律师业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我区法律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当前的总体发展状况,分析了当前律师业发展的难点和瓶颈问题,要求全区法律服务业要以俞正声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力争在2008年再创佳绩,为我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与会人员律师代表也回顾和展望了我区法律服务业发展历程,并就长宁区律师业的发展定位、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发展与人才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业务收费问题、新《律师法》实施后面临的新形势以及外资律师事务所代表处的不正当竞争等议题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乔志刚副区长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我区法律服务业在区专业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了法律服务业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对长宁区域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并介绍了长宁现代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乔副区长要求全区法律服务业工作者再接再厉,努力抓住发展机遇,扩大区域辐射,为推动上海和长宁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