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公诉人与辩护人先后对被告人进行询问,从被告人是否有引诱被害人自杀、如何认定相约自杀、被告人答辩时口供不一致是否认定为翻供等问题相互攻辩。公诉人史五大律师认为,被告人有意唆使被害人自杀,庭审时翻供,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巨大,建议法庭予以严惩。辩护人滕军律师则以被告人与被害人系相约自杀,且被告人曾对被害人积极施救等事实,及判定被告人有罪可能导致的社会影响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
互动交流环节中,嘉宾同与会律师就庭审时的刑辩技巧、律师对证据的思考角度、如何向法官争取第二轮的辩护权利等三个问题深入探讨,各抒己见,现场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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