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6日下午,徐汇律师之家举行了税务行政诉讼:学理与案例沙龙活动,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颜延律师作为主讲嘉宾出席沙龙活动,与到场的律师就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热点和特殊法律问题分享自己的从业心得。副局长朱志忠出席沙龙活动。
活动中,颜延律师从当前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的主要类型、税务行政诉讼特殊法律问题展开,同与会律师进行热烈地探讨。首先,作为多家税务部门的法律顾问,颜律师在执业实践中发现当前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类型在不断的变化,主要包括因不服税务处理决定、不服税务处罚决定、不服税务奖励决定、不服特别纳税调整决定等提起诉讼,其中受理最多的是举报人诉讼案件。颜律师谈到,前几年在举报人发现被举报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并向税务稽查部门进行举报,税务机关受理程序时间较长导致举报人向法院起诉税务机关行政不作为,从而产生了很多举报人诉讼案件,给税务执法带来很多困扰。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对于举报人提出的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逐步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其次,谈到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殊法律问题时,颜律师就举证责任分配、对税务机关自由裁量权审查、会计处理的法律适用、行政权与刑罚权的竞合与处理、税收法定与信赖利益保护、税务案件中的正当程序六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讲解。最后,颜延律师谈到,随着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的深入人心,要逐步通过司法裁判推动税法现代化的发展。同时,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律师群体应该提升相关的财务专业知识,成为精通财务专业知识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交流中,颜延律师从滞纳金征税、稽查立案程序、结案时限、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方面对与会律师提出的问题一一作出点评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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