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律师向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5件议案获提请审议
日期:2007-02-02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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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8件。这些代表议案,围绕本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建设,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实现上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
按照《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经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查,有24件代表议案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在24件代表议案中,有市律协副会长钱丽萍等代表提交的:
1、 关于提请制定《上海市电子商务条例》的议案(第25号)
2、 建议制定《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52号)
3、 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议案(第24号)
有市律协理事厉明等代表提交的:
1、 尽快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切实履行人大监督职责(第50号)
2、 建议人大开展实施《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第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