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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区内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法律服务—仲裁院为上海自贸区护航

来源:上海法治报     日期:2013-10-25     作者:周寒梅    阅读:5,363次
     “2013陆家嘴法治论坛——纵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闻发布会昨天举行,市律协、上海国际法研究会会长等相关负责人透露,市律协已决定设立“上海市律师协会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称暂定)”,同时上海自贸区仲裁院正式设立,将为自贸区各项活动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员、上海国际法研究会会长陈晶莹透露,“22日揭牌成立的上海自贸区仲裁院为上海贸仲的派出机构,意味着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已启动。仲裁院将为区内当事人提供零距离的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法律服务。如何使商事纠纷在‘区内开庭、就近仲裁’ 成为上海自贸区内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自由贸易最重要的含义是‘政府往后退,法治往前走’,即放松管制、充分尊重意识自治,在此种环境下产生纠纷用体现意识自治的仲裁解决也较为合适。”
     全国律协副会长、上海市律协会长盛雷鸣则表示,上海律协已决定设立上海市律师协会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名称暂定),拟邀请相关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从业内吸纳专业人才担任研究员,目的在于规范上海律师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上海律师提供更多的机会。
     与会专家坦言,由于自贸区的“试验区”性质,自贸区内的先行先试使各项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尤其在立法过程中,国家层面怎样进行立法授权以及上海当地立法如何适应自贸区不断推进的改革,运行“可复制、可推广”的规章制度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为更好地为上海自贸区的发展、创新、完善建言献策,此次“纵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第五届陆家嘴法治论坛将于11月8日在沪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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