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山东律师打赢餐具消毒费第一案

    日期:2008-03-17     作者:新华社    阅读:2,042次
    时下,很多消费者到饭店就餐,经常会被收取一定数额的餐具消毒费。原本免费的餐具何以要消费者来埋单?近日,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以一名普通消费者的身份,成功打赢了济南市“餐具消毒费第一案”,为广大消费者争取了权益。但类似餐具消毒费、开瓶费、空调费等这些“霸王合同”式的乱收费行为,究竟何时才能彻底终结?







打赢“餐具消毒费第一案”

2007年9月的一天,山东科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强与朋友到济南市文化东路一家饭店就餐。结账时,他发现发票里有一项“部类商品”收费3元。询问服务员后他被告知,这项收费是“餐具消毒使用费”,每人次一元。此时李强才想起,服务员在他们点菜时,曾很随意地将餐桌上盛餐具的三个塑料包打开,但当时并没有告知他们这些餐具要收费。

尽管李强不同意支付这项来路不明的收费,但服务员还是以“这是饭店的规定”为由,最终强行收取了3元餐具消毒费。

为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广大消费者讨一个公道,李强决定打一场关于餐具消毒费是否应由消费者埋单的公益性官司,于是将这家饭店告上法庭,要求饭店返还其收取的3元餐具消毒费,并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餐饮业经营者向顾客提供的餐饮服务,不仅包括就餐的食品,还包括就餐的环境,如就餐用具、店堂布置、服务人员恰如其分的招待等,这些都构成餐饮经营者的经营成本。餐饮经营者采用消毒公司的餐具,只不过是将自己所负的清洁餐具工作外包给其他专业公司而已。由于这部分清洗餐具的费用已包括在原有的成本中,再向顾客收取,是不恰当的。

今年2月底,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餐馆向李强返还餐具消毒使用费3元,予以赔礼道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判决后,原被告均没有提出上诉,目前该判决书已经生效。

饭店普遍强收餐具消毒费

李强打赢了济南市“餐具消毒费第一案”,为其他消费者带来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福音。其实,类似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在全国各地非常普遍,但大部分消费者还没有引起足够注意,或即使注意到了,但因为钱不多而忍气吞声。

记者近日暗访了济南市经十一路附近的济南小吃城,发现多家饭店都只提供收费餐具。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很多消费者对此表示很无奈。在济南一家公司工作的翟超告诉记者:“现在很多饭店都不提供免费餐具,迫使消费者只能选择收费餐具,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不是侵害我们的消费选择权吗?”

那么,饭店为何如此“热衷”餐具收费呢?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饭店自己提供免费消毒餐具需要支付清洁人员每月几百元的人工成本,规模较大的酒店更需要多名洗碗工。但饭店如果选择由专业供应公司提供的收费餐具,每套餐具的成本约为0.7元,相对于收取的1元消毒费,饭店从中还能赚取0.3元的利润。如果每天就餐的人数众多,饭店每月仅此项就可额外获得不少收益。

餐具消毒费究竟该谁埋单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认为,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服务企业需提供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这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的前提。至于将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了服务标准。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同时,我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无论餐饮经营者采用消毒公司的餐具,还是采用自己的餐具为顾客服务,所提供的餐具均应符合卫生标准,不能认为经专业公司清洗的餐具是合格的,而餐饮经营者自己清洗的餐具就是不合格的。

李强告诉记者,虽然他跟饭店打的这起官司已经胜诉了,但这仅仅停留在一个普通个案层面。如果没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就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上的空调费、开瓶费等乱收费行为。目前,他正打算起草一份法律意见书向有关部门递交,请求他们制订明确的法律法规,从而有效遏制这些乱收费情形,从根本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