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市律协印发的《关于组织律师配合看守所相关工作试点阶段的指导意见》(沪律发〔2013〕15号)精神,区司法局、区律工委与青浦区看守所就驻看守所法律工作室有关事宜积极进行沟通与协商,并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律师志愿者。最后,经过律师自愿报名、事务所推荐,区司法局、区律工委审核等程序,组建了由25名律师组成的首批志愿者律师,其中不仅有具有公益心的青年律师,还有刑事诉讼经验丰富、职业操守良好的“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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