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违法办案“高压线”绝不许碰
如何破除执法人员特权思想,让先进的执法理念深入于心,实践于行?怎么样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发挥最大效用,切实起到规范侦查行为的作用……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如何落实“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展开了热议。
据了解,今年以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各级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在执法理念方面进行的深入思考和探索,也带来了执法工作的新气象。
新形势呼唤执法新理念
以前,一说到“执法”,老百姓便与“简单、粗暴”联系起来,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反映强烈。检察机关也存在少数干警对上访群众冷硬横推,对犯罪嫌疑人、证人举止粗暴,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辩护人、代理律师的意见,不耐心释法说理的情况。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环节,一些地方还有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活动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合法,而且要求合情、合理;不仅要求严格公正廉洁执法,而且要求规范、文明、热情服务。”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这样的形势下,检察机关提出树立和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既是对人民群众诉求的及时回应,也是建设司法文明的题中之义。在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最高检正式将其上升为执法观,作为检察机关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体系的重要内容。
新理念催生办案新机制
“我们是××检察院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向你调查取证,请给予配合”;“你可以进行有罪的陈述或者无罪的辩解,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权拒绝回答”……最高检2010年6月出台的《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对检察人员处理接访、讯问、出庭公诉等各项业务用语进行了细致规范。
2010年年底,最高检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洋洋近20万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程序作出严密规定,涵盖了从执法办案初始到案件终结的全部流程,真正成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案头书。
执法无小事,细节系大局。如今,在检察机关的窗口单位,普遍推行了“一杯水、一声好”的接待方式,耐心倾听,详细解答,准确地告知群众相关事宜,律师和当事人普遍反映,到检察院办事,“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事也好办了”。
新理念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和机制创新,各地检察机关深入探索,形成了诸多好经验、好做法。
针对辖区大案要案多的实际情况,北京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把案件线索提到市院统一管理,由专门人员统一进行审查和评估,充分发挥办案指导和组织指挥作用。
山西、辽宁等地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最高检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引导干警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管理。各地检察机关对讯问室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室内装潢进行了软包装。
重点解决违法违规办案
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队伍中、执法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少数违纪违法的检察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
“总体上看,多数地方取得了预期成效。”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但他也坦言,当前执法办案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查找背后原因,下大力气、动真功夫,逐项加以解决。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要重点解决六方面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违法违规办案问题,把违法违规办案作为绝对不能触犯的“高压线”;进一步解决办案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加强办案风险评估,认真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强化执法监督,消除各种办案安全隐患;进一步解决受利益驱动办案、违法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款物问题;进一步解决执法办案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抓好两个“证据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解决执法作风不文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进一步解决涉检信访问题,依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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